“连花清温茶”?以岭药业:市场上出现假冒“连花”系列产品,保留追责权利

来源:人民日报、北京商报、都市快报、以岭药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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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连花清瘟再次被推荐。

记者了解到,2020年4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新适应症,疗程7-10天。本版方案推荐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可用于医学观察期人群、临床治疗期轻型及普通型的防治。

这是自疫情发生以来,连花清瘟第6次被国家方案推荐用于治疗新冠肺炎。细数下来,连花清瘟从2003年进入市场至今,已经获得数十次方案推荐,从甲型流感、乙型流感、禽流感到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在这十几年我国发生的病毒传染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连花清瘟都获得了治疗方案的推荐,成为治感冒、防流感、治疗新冠肺炎代表性中成药。

随着冬季的到来,包括连花清瘟在内的感冒常备药也进入销售旺季。

以岭药业此前发布官方声明:

市场上出现假冒“连花”系列产品,保留追责权利

需求大、关注度高也给了制假售假可乘之机。近日,连花清瘟生产厂家以岭药业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官方声明,称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名称为“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的商品,以上商品及类似商品均非我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

声明中提到,“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为我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我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我司产品及其它侵犯我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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