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万!成都出台技术交易资助管理办法

12月12日,记者从成都市科技局获悉,《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正式印发,将于2023年1月9日证书施行,有效期3年。修订后的主要变化包括首次将向成都市企业输出技术成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经省市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纳入主体支持范畴,并明确提出资助经费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项目团队及个人等等。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管理办法》鼓励大力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经理)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以财政资助方式分层分类给予引导资助,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繁荣发展,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允许财政资助专项经费可以按一定比例提取并直接奖励对技术成果交易转化做出贡献的服务人员,以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和服务人员技术研发和转化的积极性,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技术交易输出方、吸纳方和中介方的资助标准、申请条件及材料等。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最高可达300万元,具体如下:

(一)对技术交易输出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后补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资助经费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项目团队及个人。

(二)对技术交易吸纳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4%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每家企业单一年度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三)对技术交易中介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后补助,每个中介机构单一年度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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