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税务人员的热心服务,这个政策真的太好了,换房子还能拿到意外的收入!”办完退税手续,孙先生激动地说。据悉,这是我市市区内办理的首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
近日,孙先生来到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立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窗口人员立即帮助孙先生办理个税退税申请,经前台受理、任务分配、业务初审、业务终审、税款开票五个环节后,当日成功退还孙先生个人所得税1331.39元。
据了解,自2022年10月1日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中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正式生效。即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政策出台后,立山区税务局快速响应,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该优惠政策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分管局领导亲临一线,统筹办税服务厅与契税大厅协调联动,带队研读政策并进行系统模拟操作,确保税款征得进、退得出。
“我们将积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对政策的理解掌握程度,提高对纳税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立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张万君表示,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立山区税务局将一以贯之,搭建好减税降费的一线战斗堡垒,进一步简便退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各类税费政策正确顺利落地。全媒体记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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