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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
(2022)甘0121执悬1115号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火秀莲与被执行人郑宗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郑宗禄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郑宗禄,男,汉族,生于1967年7月5日,甘肃省永登县人,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陶家宫乡吾尔达村8号院,公民身份证号码620121196707051013,现下落不明。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郑宗禄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奖赏举报人5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赏。
未履行标的金额:人民币845774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1-6424452
13919227980
联系人:把法官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0)甘0602执恢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