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发布稳岗促产十条意见,涉及全县经济方方面面


今天(12月16日),嘉善县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稳岗促产十条意见。意见主要包括工业企业稳定生产、鼓励支持服务业发展、帮助企业“出海抢订单”等方面内容。

其中,相较往年,今年的稳岗促产政策更加突出支持稳定生产、扩大产出方面,对于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在2023年1-2月产值增速达到10%以上且增长总量符合要求的,予以分档奖励,进一步提高政策扶持的精准度。“接下去我们还将举办相关重点产业链供需对接会,加强保供畅链,全力稳经济大盘。”嘉善县经信局局长邓国忠表示。

目前,嘉善全县共有306家服务业规(限)上企业,主要涵盖了批、零、住、餐等十四个行业。这次的“十条意见”中,第二、第三条政策主要是针对服务业企业。当前,服务业对于经济的重要性越加凸显,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服务业受到较大影响。接下去,嘉善县将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开展“一对一”服务行动,及时掌握并帮助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十条意见”,助力企业加快发展。“未来我们也将简化企业政策申报,此次面向服务业企业的政策无需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县发改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梳理数据,整理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无误后就可以直接兑付资金。”发布会上,嘉善县发改局副局长陆建伟表示。

今年1-11月,嘉善县外贸进出口总额686.6亿元,增长41.2%,其中出口474.8亿元,增长22.3%,总量均列全市第二,增幅分列全市第一和第三。嘉善县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范丽民表示,在此次的“十条意见”中,首次新增了鼓励企业派员出国(境)参展的政策,对上年度有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在一季度派遣业务人员赴境外参展的给予相应补助,同时还首次新增了支持外贸企业降低出口物流成本的政策。据初步测算,该政策将为企业减轻物流成本约20%-30%,可有效缓解春节期间外贸企业出口物流成本上涨带来的压力。

针对即将到来的春节用工问题,嘉善县人社局党组成员肖建军表示,将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同时发力,全力满足企业的劳动力供给需求。嘉善县计划于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组织县内企业前往外省劳务输出集中地区开展多场劳务招聘活动,并对参加外出招聘活动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家的招聘补贴,进一步减轻企业招聘成本。另一方面做到线上招聘服务“不打烊”,元旦春节期间,企业可以随时在嘉善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岗位,进一步拓宽企业招聘渠道,努力为企业春节生产提供充沛的劳动力供给。相较去年,今年嘉善县延长了政策享受期,从去年2月1日至2月28日的1个月扩大到今年1月1日至2月28日的2个月,有助于企业有充足时间及时补招新员工。在补贴申报方式上,今年将改变以往企业纸质申报、镇(街道)初审的方式,直接由部门间数据比对,企业免审即享,加快资金拨付效率,减轻企业申报压力。

《稳岗促产十条意见》具体包括:

一是鼓励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对2022年度产值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且2023年1月和2月两个月产值总量同比增长10%(含)以上,产值增长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

2.鼓励服务业企业稳岗促产。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分行业按增速各取前10名,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其中增速超过20%的,再额外奖励5万元,鼓励企业用于激励经营团队骨干人员。

3.鼓励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对2023年一季度新进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4.支持企业加大招聘力度。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参加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赴省外(境内)开展人力资源招聘活动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元/家的招聘补贴。

5.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在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和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招用首次来嘉善就业的嘉兴市外新员工,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新招工补贴。

6.鼓励企业出国(境)参展。对上年度有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一季度派遣业务人员赴境外参展给予补助,每派遣一人次补助2万元,其中赴港澳台地区补助0.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4万元,对上年度出口额1亿元以上的外贸企业最高补助8万元。

7.支持外贸企业降低出口物流成本。对2023年一季度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的企业,按照出口额分段给予千分之二、千分之四、千分之五的物流运输费用补助。

8.免费开放公共文体场所及优化旅游资源。2023年春节期间,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各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等县内公共文化场所及设施免费开放。进一步优化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省A级景区村庄资源,推出各类文旅节庆和集市活动,为留善务工人员提供丰富的文化和旅游休闲环境。

9.加强助企帮扶稳生产。县镇两级加强企业走访服务,了解企业发展诉求,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由属地镇、开发区(街道)核实后,可以申请缓交或分期交纳正在实施的资源要素差别措施。

10.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做好国家新出台以及延续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费阶段性缓缴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等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浙江之声记者王晓玲,通讯员张文燕、王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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