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振 通讯员 钱鑫杰 郑颖
日前,记者从象山县经信局获悉,2021年,全县实现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110.6万元、增长17.7%;亩均税收23.4万元、增长10.1%,增幅居全市第一。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禄德电子有限公司上榜2021年浙江省分领域分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
近年来,土地、能源等资源要素日益紧缺,不以规模大小为标准、以企业“亩均效益”论英雄的理念正深入人心。为此,象山县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探索走出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的新路子。
象山县修订完善《象山县“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方案》,创新采用规上企业分行业评价、规上特殊类及规下企业亩均税收达标制评价的方法,完善差别化用地、用能、排污、税费机制及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定标、定事、定责、定人、定时”的五定要求,厘清亩均改革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数据采集相关部门职责,协调资规、税务、统计、环保等相关部门提供并核实工业用地、税收、企业运行、排污等数据,督促各镇乡(街道)排查经营主体信息、用地等情况。
扎实开展“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进一步摸清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用而低效土地底数,制定攻坚计划、明确责任分解,加快整治高耗低效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等方式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本地产业特点,对1000多家企业开展分类评价。对规上企业综合打分后,分别取前20%、50%、25%和5%为优先保障类、重点提升类、调控帮扶类和整治限制类,简称A、B、C、D类;对规下企业按亩均税收高低确定A、B、C、D四类。
象山县采用“宗地法”和“企业法”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按“一企一单”送达确认。全县658家规上企业,纳入评价企业624家,其中A类企业115家、B类383家(含小升规118家)、C类97家、D类29家;符合评价条件的1588家规下企业(含自然人、非工业用途),其中A类617家、B类274家、C类271家、D类426家。强化正向激励,评选锦浪科技等亩均效益优秀企业20家,出台差别化水电价实施细则,继续执行差别化土地使用税政策。象山县作为全市唯一实施该政策的地区,获市亩均办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