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变化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1.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不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3.特色化指标新增企业人才建设考核指标
二、支持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应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标准(以最新政策为准)
(一)广东省补助
贷款贴息,最近一年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按照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
(二)广州市补助
1. 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贴款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 技改配套:如获得省级技改资金支持,市级按一定比例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 数字化转型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4号
(三)各区补助
1.海珠区: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给予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规字〔2022〕3号
2.黄埔区:50万元一次性扶持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工信规字〔2021〕5号
3.花都区:新认定或迁入均10万元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花府办规〔2022〕2号
4.南沙区:50万元一次性扶持
来源:《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9号
四、申报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其中,请于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上(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附件1);请于8月31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复核)汇总表(附件2、3)。(各地区具体截止时间待地方发布中,联系我们及时获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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