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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债券球收集编辑:债券球
昨天国务院机构改革震撼了金融圈,“一行一局一会”形成金融监管新的格局,而对于做债的同仁,最关注的无疑是企业债审核从发改委转入证监会。相较于审核机关的转变,笔者关注点则在于企业债会走向何方?保持现状,还是逐步萎缩?对此,笔者更加倾向于后者。 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作为新中国最早的信用债品种,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历经约40年的发展,一直以强悍的兑付能力深得市场参与者的青睐。 近年来,在其他信用债品种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企业债规模保持的一直比较稳定,从巅峰的3.3万亿,再到如今的2.1万亿,占整个信用债品种比重不足5%,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公司债作为证监会系统的主要信用债品种,相较于企业债: 1、从遵循的法规来看。两者都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3、从审核流程来看。企业债是由中债和交易商协会预审,通过后,提交发改委注册。公司债则是由沪深交易所审核,完成后,提交证监会注册。两者审批流程总体类似。 4、从产品要素和具体品种来看。公司债的普通品种相关要素基本和企业债一致,至于专项品种或者特定品种这些小众品种,除极个别产品外,基本能够覆盖。 从上述情况来看,公司债基本能够满足企业债的要素要求,具备替代性。 同为企业债、公司债发行的主力:城投,企业债主要发行方式为公募,占比接近96%。而证监会公募公司债中城投占比却呈相反态势,占比极低,不到20%,就其原因,其实从业人员都懂。那么问题来了,对于同样的发行群体、类似的产品,审核部门会采用不同的审核风格和尺度吗? 总体来看,在具备可替代,同时审核风格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相对合理的选择应该是用公司债逐步替代企业债,至于是否100%替代,尚不好说。当然这也是笔者个人观点,具体还得看后续进展情况,预计今年年底之前这个问题应该就会逐步明朗了。 回到当下,回到正在准备企业债业务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来看。已经注册,甚至正在走注册流程的项目来说,或许问题不大,而对于正在准备申报、正在审核的项目来说,无疑是充满了巨大的不确定性。 企业债更换审核部门后,信用会出现分化吗?对此,笔者不好判断,但是后续风险管理大概率会遵循 “谁发的批文谁负责”类似的原则。 机构改革后,五龙治水的局面依然没变。发改委:境外债,证监会:公司(企业)债、ABS,金监局:协会产品、保险公司次级债等,财政部:国债和地方债,还有人行的金融债,一个都没有少。当然这次企业债审核的改革,还是为将来债市统一埋下良好的伏笔。 临近文末,笔者想说只有笔者关注到“公司(企业)债”这样的文字结构吗?看起有值得品味的地方。最后,不管如何,还得看机构改革确定和运行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