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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信新闻收集编辑:中国农信新闻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明确从6月1日起,“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由外汇局行政许可事项改为由境内银行直接办理。
对此,四川简阳农商银行迅速响应并落实新政要求,在外汇局四川省分局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的指导与支持下,于日前成功办理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提供便利的同时,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并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赞扬。
下一步,简阳农商银行将继续聚焦外汇政策便利化宣传推广应用,推动便利化政策红利直达客户,助推简阳农商银行国际业务高质量发展。
作者:董欣欣
责编:侯杙璠
审核:常怀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