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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开展生鲜灯排查整治工作

日期: 来源:市监观察收集编辑:市监观察

自 2023年1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为切实维护全县消费者合法权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连日来,四川省仪陇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对生鲜灯展开了专项整治。

线上线下结合,强化普法宣传

线下对农贸市场及集贸开办者、商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培训和指导,新规出台以来,共出动工作人员220人次,开展逐户走访,发放《办法》、宣传单、提醒告诫书等普法资料620份。线上通过微信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10条次,与县融媒体联合出台专栏节目,对生鲜灯展开2期专项宣传,并在县电视台、抖音平台进行播放,切实提高了经营户以及消费者对关于生鲜灯禁用规定的知晓度。

约谈培训结合,强化行政约束

牵头编制会议培训资料,召集各所执法人员开展培训1次,各所分别组织辖区农贸市场、超市、经营店、摊贩等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展开约谈和培训会8次,共计培训各类市场主体1100余家。让生鲜灯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整改处罚结合,打击不法行为

办法实施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 316 人次,累计检查农贸市场 13个、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者532户,超市 54户,食品摊贩168 户。要求各经营主体按时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对部分经营主体未按照规定更换“生鲜灯”,依法进行责令整改。截至目前,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并及时对整改情况展开回访,确保整改完成率100%,对1家责令整改后,仍不执行的主体进行了警告处罚,并开出仪陇县首张“生鲜灯”罚单。

随着“生鲜灯”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该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宣传和教育,促使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更深入的了解禁用“生鲜灯”意义,提高市场经营主体的执行的自觉性,建立健全消费者“生鲜灯”投诉反馈机制,实现监管与公众的有效互动。(邓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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