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始,我国在北京,天津以及河北地区推行“清洁供暖”计划,要求居民在冬季为家庭供暖时使用更清洁的能源(包括电,天然气或清洁煤)代替原来使用的煤。这一计划的实施为当地改善大气污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然而,最近一项研究(参考文献1)显示,“清洁供暖”计划加剧了北京和河北农村地区居民的能源贫困(energy poverty)。
所谓的“能源贫困”是指,由于能源供应或者可获得性(accessibility)不足,以及能源费用过高等原因,居民没法获得维持其生活的能源。我国能源的可获得性在近年来得到大幅完善,因此研究人员把焦点关注在北京和河北农村地区居民因为供暖而产生的能源支出费用上。他们认为,一个家庭供暖能源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的7.3%(对于北京农村居民)或者8.0%(对于河北农村居民),就认定该家庭面临“能源贫困”。
他们发现,两地农村居民在“清洁供暖”计划实施后,因为供暖而产生的能源费用大幅度提高:北京实施煤改气农村居民的能源费用由每年约1800元上升至约2970元;煤改电的北京农村居民费用由2470元上升至3210元;河北煤改气的农村地区居民费用上涨幅度更高,由2480元上涨至4070元;例外的是,北京煤改清洁煤的农村居民费用有所下降,由2840元下降至2540元。
随着能源支出费用的提高,北京以及河北农村地区居民因供暖而面临“能源贫困”的比例有所上升。虽然北京参与改革的农村居民,其“能源贫困”率在计划实施前后维持一个相似的水平(约23%);但河北农村地区参与改革的居民,其“能源贫困”率由原来的21%大幅上升至36%。
研究人员进一步分析了不同改革措施(煤改电,煤改气,以及煤改清洁煤)对“能源贫困”率的影响。其中,煤改电,煤改气会显著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能源贫困”率,而煤改清洁煤因为能降低能源支持,可以降低“能源贫困”率。由于河北农村地区的居民大多被要求实施煤改气,他们的“能源贫困”率因此大幅度上升。
由于“清洁供暖”计划覆盖了大量低收入的农村家庭,研究人员认为,政府补贴没法覆盖清洁能源造成的费用上涨,是造成“能源贫困”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如何保障低收入家庭能够支付得起清洁能源的费用,将是后续政策调整急需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10.1016/j.eneco.2021.10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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