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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推进2022年度辖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引导企业增强信用观念,依法及时开展年报公示。1月11日,彭州市丹景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在隆丰街道组织召开辖区企业年度年报工作会,就2022年度辖区企业年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该所从企业年报公示法定义务、诚实信用经营、年报公示常见问题等三方面进行以会代训。一是强调企业年报公示是每个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各企业要严格按照2022年3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规定,依法及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企业年报公示;二是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年报工作,不要因小失大,因自己的不重视,造成企业信用受损。对未按时参加年报公示的企业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此类企业今后的发展也将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核、国有土地出让、荣誉评比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随后,该所还就企业年报填写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并通过微信群给各企业发送相关教程,告知企业年报填写遇到问题可随时联系丹景山市场监管所或到现场咨询年报。(作者:潘艳梅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