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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与水磨沟区工商联等部门共同会签《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正式以文件的形式确立了水磨沟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提出量刑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该院将牵头加强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按照职责分工,最大限度确保企业合规建设监督和评价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共同推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平稳向前开展,帮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助力水磨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 王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