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 精神,以及省应急管理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91号) 和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3〕6号) 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定于5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实务
下午14:00-16: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中,《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6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和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一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 二 ) 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级别为“相应专业”)。
( 三 )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 一 ) 报考流程。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3月21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要求,一次性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报名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 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 “办事指南” 栏目 )。
2.报名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报名人员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 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人事考试院处理 。
4.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5月15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 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二)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 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年限)、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异地报考, 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未交费或错交费等,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2.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进行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根据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合格证明使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