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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信宜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收到陈某等26名工人投诉线索,反映他们在信宜市乡镇某项目务工被分包老板拖欠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对该线索进行核处。
经了解,陈某等26名工人在信宜市乡镇某项目务工,因工作时间短,工人不清楚用人单位信息,故无法向工作人员提供用人主体单位名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根据陈某提供的大致情况,迅速与总包单位联系,初步掌握了项目欠薪的基本情况。因工程滞后,分包老板迟迟不肯发工资给工人。
为确保工人及时拿到工资,2023年3月21日,信宜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总包单位、分包老板和工人进入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工人表示,施工滞后是由于项目部无法及时供应材料和设计图纸有误等问题导致的,并非是工人的责任。工作人员要求总包单位和分包老板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核算出工人工资。经过总包单位、分包老板和工人三方核算,核实工人未领取工资金额为53270元。在工作人员现场见证下,三方签订了工资支付协议书,由总包单位当场发放工人工资。最终陈某等26名工人顺利领取了工资,并向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信宜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在处置劳动监察案件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依法用足、用活调解手段,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解互让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以和解的方式使劳动纠纷得到了快速解决,有效维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信宜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