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勤 通讯员 马铮
2024年度“天一甬宁保”自10月10日正式上线以来,县医疗保障局与全县各镇乡(街道)、8家承保公司积极对接,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入户宣讲政策、设摊宣传推广、投放宣传视频等方式,掀起了一轮群众参保热潮。
据了解,“天一甬宁保”融入宁波市民生活两年,已为不少家庭“雪中送炭”,有效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以参保人虞某为例,其在宁波某医院进行丙类起搏器植入,两次住院花掉医疗费18.54万元,其中全自费16.9万元,医保报销1万元、甬宁保赔付12.2万元。而参保人林某今年因重症肺炎在上海、宁波等地多次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总额68.39万元,其中全自费7万多元,医保报销47.77万元、甬宁保赔付6.35万元,但如果其在2024年发生住院,新版甬宁保责任一医保范围内则可以多报销8500元。
近两年理赔数据的积累,为“天一甬宁保”不断优化保障责任奠定了基础。“从2023年度‘天一甬宁保’的理赔数据来看,超八成的获赔人员累计理算金额集中在6000至20000元分段。”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天一甬宁保’调整了赔付结构,取消了既往症患者和非既往症患者的赔付比例区分,同时限制部分单价较高项目的赔付金额,让惠民保障更显实惠。”
除了保障水平更加普惠外,新版“天一甬宁保”进一步衔接基本医保,增责任、扩外配、降费用,助力织牢健康共富社会保障网。“新版的最大变化是,在原保障范围基础上将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纳入保障,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医保报销后可由甬宁保进行再赔付。”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省内就医,“天一甬宁保”的赔付费用可在医院用医保卡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具体赔付方面,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起付线以上部分分段按比例报销,其中累计理算金额6000至2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为30%;超过20000元部分赔付比例为60%。
在此基础上,新版“天一甬宁保”增加了异地特药保障,将责任三特药保障就医购药地从仅限宁波市扩展至浙江全省和上海市。在缴费标准上,拥有宁波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学生和未成年人的缴费标准则从去年的每人60元降至50元,参保人可用医保历年账户余额为自己和直系亲属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