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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日报收集编辑:十堰日报
通讯员 卢伟
“这个只需提供信用承诺函代替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制度,真是太好了,我们只要把项目完成,验收通过后就支付合同资金的100%,不再扣留质量保证金,这可是给我们这些企业帮了大忙了......”近日,由湖北丹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包的一项改造工程承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合同谈判结束后高兴地说。
近年来,丹江口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投资环境优、企业获得感强的城市形象,上述国有企业不断探索创新,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引入信用代替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为下游合作企业创造了良好发展条件。其中,信用代替工程质量保证金打破了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商在施工前向业主缴纳一定比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作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担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达到质保期后返还的传统模式,改为企业以信用作为担保方式,取代传统的质量保证金支付方式,企业在施工完毕后就及时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减轻了承包商的经济负担,提升了企业的信用度和声誉,增强了企业的市场活力,提高了企业间的合作效率。
下一步,丹江口市将以国投集团此次创新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信用代替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通过探索创新,激发“信用价值”,惠及更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