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新闻发布会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均乡大均村召开,介绍丽水市又一创新性保险——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该保险作为守护低收入农户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有效阻隔了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返贫现象。
发布会上,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元东,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福利救助处处长刘杰伟及全国主流媒体出席,中国人寿丽水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孙建军主持发布会。
丽水地处浙西南山区,是浙江省唯一全域纳入革命老区和山区26县名单的地级市,截至2022年底,全市在册低收入农户57243户91804人,同比减少8.68%,占全市农户数的6.08%,占全省13.78%。
数据显示,丽水低收入农户收支结构中,医疗支出占比达52.86%;低收入农户致贫原因中,因病占47.08%。丽水低收入农户存在患病率高、伤残率高等问题。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心有余而力不足,大部分收入来源于政府补贴,而医疗支出则是低收入农户家庭的主要开支。因此,低收入农户健康保障问题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从2021年,丽水开始整合各类政府出资型健康保险,按照“原有待遇保留、保障水平提高、资金统筹使用”的原则,将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健康扶贫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统一整合为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
目前,全市投保总人次为30.87万,保费244元/人,总保费7532.60万元。投保人为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由中国人寿承保。保险保障范围有三大块:第一项是医疗自负费用,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符合医保支付规定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浙丽保)报销后的剩余个人自负费用,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按50%比例赔付;第二项是医疗自理费用,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符合医保支付规定的自理费用,设2000元起付线,不设封顶线,按50%比例赔付;第三项是死亡和意外致残赔付,对因意外导致残疾、因意外或疾病而死亡的低收入农户实行定额补助。
“现在报销真的能提高很多,家里压力减少了,心里的负担不会那么重了。”近日,在庆元淤上乡山根村农民夏某某家里,刚从医院做完透析的夏某某拿着报销后的费用单感激地说道。
2013年,夏某某查出尿毒症,需常年透析且无法再工作。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夏某某的病痛无疑是给整个家庭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万幸的是,妻子一直不离不弃地陪伴着他。“平时接送女儿上下学,有空的话会去来料加工厂工作,但每个月也只有500元左右的工资。”夏某某的妻子柳雪芬说,丈夫一个星期需要去医院做3—4次透析,一个月做13次左右,每次透析都要花费4个小时。
“刚开始做透析的时候比现在更频繁,每次都要自费200多元。”夏某某告诉记者,随着近年来各项保险待遇的不断完善,如今透析一次只需支付30多元,仅透析一项每年为其减少30000余元费用。“要是没有这些政策的话,我跟妻子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下去。”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的好处归纳起来有三个“最”:
一是集成“最优”政策。制定出台《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整合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健康扶贫保险、农村小额保险,并通过部门协同、资源整合,破解原有扶贫类保险分散叠加、多头管理、重复投入等问题,又在保持待遇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绩效,仅此一项节省财政资金600余万元,产生了化零为整、化繁为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策集成效果。该保险成为守护低收入农户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有效阻隔了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返贫现象。
二是覆盖“最广”群体。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工作并联,重点监测低保、低边、特困等重点人群,对其个人负担费用进行分析,将年度个人负担化解至最低限度。依托“浙农帮扶”等数字化平台,健全完善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动态监测机制,将新增低收入农户纳入保险范围,享受保险待遇,推动医保数据与保险理赔互联互通,为低收入农户提供“一站式”理赔服务。对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自然是我们的保障对象。对可以因病返贫的农户,通过常态化监测农户医疗费用负担情况,先由民政部门对存在因病返贫风险的高额负担人员,开展低保、低边等认定工作,给予临时救助,纳入我们的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合力化解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实现“最大”效益。以“保障范围广、待遇高、操作简便”为要求,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浙丽保”报销后,实行“应赔尽赔”。如发生意外致残情形的,根据伤残等级最高可获得35000元补助。意外或疾病死亡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截至目前,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项目全市共受理理赔案件175324件,理赔总金额4930.79万元,大大减轻了低收入农户看病就医负担。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从优化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宣传、配优干部队伍等几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工作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低收入农户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钱江台记者:邹明明;通讯员 周素羽 张任驰 张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