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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月31日电 据河南证监局网站30日消息,河南证监局对南阳天一密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一密封”)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
来源:河南证监局网站
经查,天一密封因合同纠纷被内乡县公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起诉,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应诉通知书,该案件涉案金额3241911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94%,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2023年11月10日补充披露。
河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董事长杨明祖、董事会秘书朱建周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天一密封及杨明祖、朱建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天一密封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始建于1997年,是生产汽车、船舶、机械等行业密封条及密封件的厂家。(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