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定生产,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助力我市一季度“开门稳”,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通知精神,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系列政策,助力一季度企业稳工稳岗、促进各类人员来榕就业。
对被市工信局列为福州市扶引龙头壮大产业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业企业,其今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不低于2022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90%(含90%),按每人300元标准和该企业2023年1月实际参加失业保险非福州籍职工人数,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
此外,我市在企业灵活用工、
拓岗引工等方面
也给予了大力度的奖补
从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和各类用工调剂平台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安排员工到接收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企业补助。单家企业奖补资金上限10万元。
在上述时间段,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和企业老员工为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或个人应聘的新员工奖励。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对职业(技工)院校推荐20名以上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予以3万元奖励补助;每超过10名,再增加1万元奖励补助。
福州科创走廊金山科创街区。林双伟 摄
此次我市还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大于2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元~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另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限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申请期限延长至今年3月31日,已审核未完结的,将加快审核发放进度,确保在今年一季度兑现到位。
市人社局还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同步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对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按照总费率1%(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执行,工伤保险实行统一行业基准费率,各类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费率在省定行业基准费率上再下调50%。降费期限均延续至今年4月。此外,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行业参保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至今年3月;农副食品加工等17个行业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至今年5月。“缓缴单位可在2023年12月底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款,其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关待遇。”上述人员说。
高新区创客大街汇聚众多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林双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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