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认知语言学与主体间性
张辉
摘要:主体间性是指在多个参与者之间分享情感、感知、思维和语言等方面的经验内容。语言根植于我们的身体,但更重要的是它还根植于社会和主体间性。本文指出,在解释语义的认知基础时,认知语言学奉行的是个体化的原则,涉身性和主体间性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要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借助现象学的观点。Zlatev提出涉身主体间性的概念,把涉身性和主体间性有机地融合起来,作为同一现象两个互补的方面。根据这一观点,说话人与听话人共同进行“认知协调”,在语言交际中,说话人邀请听话人参与语言表达所引起的推理,改变听话人的认知系统,从而相应地调整双方的共同基础。正常的语言使用不仅具有信息功能,还具有“论证性”功能,说话者可以通过语言影响他人的思维、态度、立场以及即时的行为等。批评认知语言学的研究体现主体间性,因为它关注的是言语使用及其所引起的相关联的概念结构,以及这些概念结构在话语语境中所承担的意识形态或合法化的功能,即通过语言影响人们的意识形态、立场、观点、看法以及人们对某一意识形态或观点的接受程度。批评认知语言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认知语言学忽视社会性与主体间性的缺陷,是认知语言学“社会转向”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
本文引用格式
张辉.
引言
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是指在多个参与者之间分享情感、知觉或感知、思维和语言等方面的经验内容。人类心智本质上是共享心智(shared mind),主体间性是人类的显著标志。
主体间性根植于第三次认知科学浪潮,强调大脑、身体和环境三者的混合心智(amalgamated mind)(Rowlands,2010)。主体间性的心智观提出以下4点假设:①主观性把人类连接在一起,个体无须“推测”他者的经验和心理;②经验的共享不仅存在于认知层面上,也反映在情感、知觉和以行为为导向的意图层面上;③这些经验的共享和理解都基于涉身的相互作用(embodied interaction),如移情知觉、模仿和手势等;④关键的认知能力从一开始就具有社会性和主体间性(Zlatev et al.,2008:2-3)。
主体间性的这些基本假设都来自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以及维果斯基、维特根斯坦等哲学家。其中,胡塞尔及其后继者(如梅洛—庞蒂等学者)为主体间性的研究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关注的是经验的结构以及我们人类共同的生命世界(life-world),认为这些是主观性、客观性和主体间性存在的前提条件。
语言不仅根植于我们的身体,更重要的是它还根植于社会。认知语言学信奉语义的个体论模式,把涉身性和主体间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试图为语言的认知基础提供一个统一的解释(Zlatev,1997;Verhagen,2005)。然而,在解释语义的认知基础时,认知语言学仍然奉行个体化的原则,涉身性和主体间性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Zlatev(2015)认为,解决涉身性和主体间性之间的矛盾需要借助现象学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涉身主体间性(embodied intersubjectivity)的概念。他指出,我们需要重新思考认知语言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认为现象学可以把涉身性和主体间性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作为同一现象两个互补的方面。涉身主体间性强调语言具有主体间性的本质,揭示主体间性的语言发生之前或语言之外的形式,包括简单的感知、工具使用、情感和身体意识等,这些语言发生之前或语言之外的主体间性的功能是语言符号产生的基础,我们在后面将会详述这一点。
涉身主体间性的形式不仅包括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二元关系,还包括一个主体、另一主体与物体之间的三元关系。这种三元关系在语言出现之前以及向语言的过渡阶段都起到了桥梁的作用。需要强调的是,涉身性和主体间性在意识的最根本层次上是经验互补的,不是隐私性的而是与人际相关的。
本文将首先探讨现象学中的主体间性,以此为基础,尝试论证认知语言学在语义理论上存在的缺陷,指出批评认知语言学(Critical Cognitive Linguistics,CCL)关注社会环境的重要性以及将主体间性纳入其理论框架的必要性。
一、现象学中的主体间性和涉身主体间性
现象学非常重视主体间性的问题,涌现出各种各样且相互竞争的对主体间性的解释。虽然解释各异,但现象学的各门各派还是就主体间性达成了一些共识:①现象学不否认语言具有显著的主体间性,并试图揭示主体间性的语言产生之前或语言之外的形式,这些形式存在于知觉、工具使用、情感或身体意识之中。②现象学认为主体间性是参与者之间的主观联系,从不认为主体间性是客观存在。③为了解释主体间性,需要分析主观性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将“自我”“他者”和“世界”3个层面联系在一起,在三者的相互连接中得到理解。正如梅洛—庞蒂所指出的,如果主体间性是可能的,我们就必须把参与者看作内嵌和涉身的存在(embedded and embodied existence),把世界看作共同的经验场(field of experience)(Zahavi,2018:87-88)。
主体间性探讨的是通达他者心智(other mind)的问题。我们如何通达他者心智?关于这一问题,通常有两种观点:一是通过类比通达他者心智;二是通过他者的眼神、表情、手势、情感和身体活动等通达他者心智,即涉身主体间性。前一种观点认为,当自己的身体在因果关系上受到影响,我们便可以获得经验,而这一经验又常常引发某一行为。当自己观察到他者身体也以同样的方式受到影响和采取行动,我们便会通过类比推测出他者身体的行为与我自己获得的经验之间是相关联的。因此,这一种观点认为,我们对他者心智的理解本质上是推测性的。在《知觉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一书中,现象学家梅洛—庞蒂指出以上观点存在两个错误:①通过类比通达他者心智在认知上是比较费力和复杂的,用这种观点来解释孩童的知觉活动有些困难,因为他们并不具备如此复杂的心智。②类比的观点依靠自己身体呈现方式与他者身体呈现方式之间的相似性,也就是说,如同本体和跨体感受到的那样,“我”自身身体并非与他者身体一一对应。该观点假定这一相似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类比关系。梅洛—庞蒂质疑以上的观点,指出我们并非仅仅面对身体或其隐藏的心理现象,而是面对两者结合的整体(Merleau-Ponty,1962)。梅洛—庞蒂摒弃了以下观点:经验生活是对他者无法通达而对自己可以通达的一系列内在状态。
现象学家一般采取理解他者涉身感知的视角。我们感知他者身体的存在不同于感知物理事物,他者在其身体存在中的呈现是一个有生命的身体(a lived body)。有生命的身体主动地参与到这个世界之中,他者身体是在情景或有意义的语境中呈现给我们的,其身体的行为及可表达性共同决定其所要表达的意义。胡塞尔等学者认为,我们利用和依靠移情/共鸣(empathy)来理解他者。对于现象学家而言,移情不等同于情感感染、同情/比较、想象力的视角选择或换位思考。他们把移情看作基本的、以感知为基础的他者理解的形式,其他复杂的、间接的人际理解形式皆依靠移情并以此为前提。
现象学家认为,他者的经验生活不能直接呈现给我们,并成为我们自己的经验生活。梅洛—庞蒂指出,虽然我们能在他者的行为、表情和手势中感知到他者的悲伤和愤怒,但他者的悲伤和愤怒对于我们永远不会具有同样的意义。对于“我”而言,这些情景是展示给“我”的;而对于他者而言,这些情景是亲自经历的。因此,两者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移情无法模糊自我和他者的区别,也无法引起自我和他者经验的融合,而两者之间的不对称性对移情是至关重要的。这就是为何胡塞尔认为移情可以使我们遇到真正的超越(transcendence)。在移情中,我们的意识超越了自身,面对全新的他者性(otherness)(Gallagher & Zahavi,2020)。即使“我”经历了他者的表情或有意义的行为,“我”仍然“经历了”不一样的主观性,而不仅仅是对这一主观性进行想象、模拟或推理。正是由于这种不一样的主观性、自我与他者经验的差异和不对称性,我们才认为我们所经历的心智是他者心智。
正如前文所述,现象学致力于分析有生命的身体,解决心智与身体二元论以及他者心智的理解问题。Zlatev(2015)认为,现象学的这一观点与认知语言学是最相关的,并提出了涉身主体间性的概念,可以帮助我们揭示语言主体间性的本质,对于我们了解涉身性和主体间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至关重要。
从根本上说,语言根植于我们的身体或社会性。传统的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根植于我们的身体,这在认知语言学40多年的研究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探讨(Lakoff & Johnson,1999;Evans & Green,2006)。虽然我们都拥有独立的身体,但语言本质上是社会的和主体间性的。传统的认知语言学关注语言和意义的个体,采用三段论的研究模式,其论述主要局限于涉身性在语言与意义产出和理解中的作用,很少涉及涉身性与主体间性的结合。但Verhagen(2005)和Zlatev(1997/2008/2010)等的研究却是例外,这些研究者试图解决涉身性和主体间性之间的矛盾,重新思考认知语言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现象学可以将涉身性和主体间性融合在一起,体现出同一现象的两个互补的方面,这一切都反映在涉身主体间性中。
涉身主体间性具有多个不同的方面,其中最根本的是身体的双重性的本质。Zahavi(2001)指出,“我”的身体作为内部、作为意志结构和感知的层面呈现给“我”,但“我”的身体也作为触感和显示的外部呈现给“我”。这主要表现在双重感觉的经验之中。Zahavi(2002:104)认为:“‘我’以某种方式体验我自己,同样期待他者会以同样的方式体验‘我’,‘我’以同样的方式体验他者,社会性产生的可能性以身体的主体间性为前提。”这并非认为自我和他者可以融合在一起,而是强调两者存在不对称性(Merleau-Ponty,1962)。
需要强调的是,在意识最根本的层面上,涉身性和主体间性是我们经验互补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这些潜意识和有意识的经验结构之所以具有意义,是因为它们不是个人的,而是人际的,即都是基于主体间性的。
二、认知语言学存在的缺陷
在解释语义的问题时,认知语言学借用神经心理学心理影像(mental imagery)的概念,参考Barsalou(1999)提出的“感知符号系统”(Perceptual Symbol System)中的心理模拟。但Kenttä和Itkonen对认知语言学或认知语义学提出了质疑。Kenttä(2003)指出,认知语法或认知语言学采用了还原论的物理主义(reductionist physicalism)(我们在后面会进一步加以解释)。Itkonen(2016)则认为,认知语法宣称的研究内容与其实际所研究的内容之间在本体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一方面,就Kenttä(2003)的批评而言,认知语法的表述方式确实表明其参照了神经活动的观点,带有物理主义的印记。通过将加工和现象学进行明确的区分,认知语法反对唯物论的解释,认为加工和现象学都无法在本体上还原成大脑的神经活动。同时,另一方面,我们认为Itkonen(2016)提出的语言意义的社会性是正确的。虽然认知语法通常把语义看作常规化的、为人们所共享的知识,但它又常常把语义与一般的认知能力(即认知识解)或大脑的神经活动联系在一起,从而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以为认知语法所关注的语义问题的解释不是社会性和主体间性的,而是个体认知的。
在本节中,我们将首先讨论认知识解,然后详细讨论Kenttä和Itkonen两位学者对认知语法的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认知语言学主体间性的问题,强调认知语言学的“社会转向”,并指出批评认知语言学的研究都是基于话语或语言主体间性的研究。
在认知语法中,认知识解必须有一个概念化者(conceptualizer),概念化者实施认知识解,两者相互依赖,不可分割。但认知语法虽然提出了概念化者这一概念,但对其并不太重视,很少解释概念化者与认知识解之间互相依赖的关系。概念化者涉及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时间性;二是背景(ground)。
认知语法认为,时间性分为两种类型,即想象时间(conceived time)和加工时间(processing time)。前者是时间的特征,构成语义内容的一部分;后者则是概念化的时间的拓展,体现了时间性在语义加工中的不同方式。想象时间和加工时间都是概念化的特征,且本质上是认知的。限定动词小句所指定的过程需要概念时间性(conceptual temporality),这一额外的时间层面需要不同形式的加工,使我们可以发现认知状态是否发生了变化。加工方式包括顺序扫描(sequential scanning)和总体扫描(summary scanning)(Langacker,2008)两种。
在认知语法中,心智的在线活动对充分的语义描写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但认知语法只是提示和要求以不同的加工方式作为语义解释必要的心理和生理基础,对语义本身并不能起到任何解释的作用。概念化者应该与认知加工的不同方式相分离。在认知语法中,背景是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场景,是他们参与其中的言语事件和当下的情境(Langacker,2008:78)。Verhagen(2005:7)进一步指出,背景也应当包括语言表达所隐含的全部知识。背景后来被包括在“当前话语空间”(current discourse space)中(Langacker,2008:59-60),这一拓展使我们得以使用语用的共享知识。背景的整体概念包含多个概念化者(Verhagen,2005:6-7;Langacker,2008:256),多个概念化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便是主体间性(Verhagen,2005:6-7),也是认知识解的一部分。Verhagen(2005)指出,认知识解是基于假定的概念操作,可以对始终处于变化中的语言结构进行分类。对于概念化者及其语言社团而言,一个语言结构可能对应两个不同的认知识解,这就使认知识解的严格分类变得有些困难。
另外,认知识解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认知识解表达了概念化者的主观性;而另一方面,主观性对应着同一客观场景的不同认知识解。认知识解、主观性和不同的语言选择常会导致话语中不同的语义模式。就这一点而言,认知识解不仅反映了实际与潜在的语言表达之间的关系,而且也反映了话语中相关语义表达之间的关系。认知识解的主观性在认知语法中被夸大,很可能被完全局限于主观性中,因为认知识解会不可避免地唤起概念化者及其观察的视角。就Verhagen(2005)对背景的分析来看,概念化者的视角在许多情境下常被识解为连接其他概念化者的视角。就这一点而言,认知识解就是对交际互动语境的反应,随着话语的变化而变化。由于话语通常包含多个参与者,而认知识解是个体的认知活动,无法成为语言交际的前提,话语中多个参与者之间的主体间性才是语言交际的必要前提。
认知语法认为,语义处于个体听说者的头脑中,即我们常把语义描写为理想化的个体所经历的认知过程或知识(Langacker,2008)。Kenttä(2003)指出,认知语法反复采取物理主义或还原的唯物论。换言之,认知语法的本体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还原为物理或物质的层次。还原唯物论指出,任何事情最终都可以通过所指称的物理概念而得到解释。认知语法是通过潜意识内在的神经模式(Langacker,2008)来解释语义的。
波普尔设定了3个世界,包括3个不同本体构成的领域:物理世界(第一世界)、心理世界(第二世界)和社会世界(第三世界)(Popper,1972)。比照这一观点,Kenttä(2003)对认知语法进行了分析,认为认知语法在论述语义时采用了物理还原主义,忽视语言现象的社会层面,更强调个体认知对语义的构建。它把语言意义与概念化等同起来,而概念化反映的是个体语言使用者对语义概念的动态激活。由于认知语法把语义界定为概念化,把语言看作认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认为语义是一个认知现象,因此个体与心理的语义始终占据认知语法研究的核心地位,认知语言学家很少关注语言的社会性和主体间性。
认知语法把概念化界定为认知事件,可以用认知加工清楚地加以解释,而语义结构是符合语言常规的概念化(Langacker,1987:99)。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3个结论:①语义是一种经验,认知事件并非表现为神经元的激活,而是有意识的参与者所理解的概念结构;②语义是一种过程,强调概念化的动态性(dynamicity)和时间性(temporality);③语义把经验与常规关联在一起,概念化应当关注内在的而非社会界定的实体。以上3点把语义看作一种持续存在的经验,通常伴有语言常规例示(instantiation)。在认知语法中,常规化与以使用为基础的模式连接在一起,被界定为符合语言常规以及语法合法性的程度。“以使用为基础的模式”意味着语言社团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语义。在不同语境中,概念—语义单位的正确用法不受某一单独个体的制约,而是受多个个体的制约。从这一点上讲,社会层面才是认知语法的基础(Langacker,2008:30)。
然而,Langacker(2008)的表述与以上3点相悖。Langacker(2008:30)指出,我们可以有效区分个体知识和整个社会的集体知识,前者是更基本的,因为集体知识包括(或者至少来自)个体知识。社会知识存储在书籍和资料库中,但这些社会知识最终必将还原为创建和使用知识过程中个体的心智活动。Langacker(2008)认为,个体的心智活动是基本性的,这一论述不仅否定了语言的社会本体论,也与认知语法以使用为基础的进路背道而驰。
Itkonen(1997/2016)对认知语法的批评包括以下3个不同但相关的观点:①语义必须是社会的而非心理的。为了使交际能够进行下去,语义是规定性的(normative),是社会常规化的。无论语义的个体表征存在何种特异性,语义非特异性的共享形式都是语义分析的基本层面。②语义的心理层面与社会层面之间的区别与心理语言学和理论语言学之间的区别相对应,理论语言学通过语言使用和研究者的语言直觉来研究语言本身,而认知语法探讨的语义特征则属于心理语言学,不属于理论语言学探讨的范畴。③认知语法所呈现的分析概念,即心理影像(或认知识解),属于社会的语义,而非心理的语义。换句话说,认知语法的理论观点与其实际对语义的描写方式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Itkonen(1997/2016)对认知语言学的3点批评表明,任何理论语言学都需要能够解释语义内在的、固有的共享性,而认知语法使用的是心理语言学个体加工的术语,根本无法描写语义共享的社会性问题,这说明认知语法在其理论目标与描写方式之间存在不连贯且相互矛盾的问题。认知语法使用神经生理学和神经心理学的概念(如神经活动与语言加工),因而无法解释语义的社会共享问题,从而导致认知与语言在本体论上的自相矛盾。
Itkonen(1997)认为,认知语法的问题不在于对语言社会性的忽视,而在于其无法把语言的社会和心理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Itkonen(1997)指出,个体心智对任何常规化的语义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我们如何使用语言符号是约定俗成的,总是由社会界定的,涉及语言的社会本体论问题,这是语义的基本标准。
Itkonen(1997)的分析受到Frege(1949)对意义的观点的影响。Frege(1949)将语言符号与心理影像进行了区分,指出心理影像是主观的,每个人的心理影像都是不同的,而语言符号则是许多人的共同特征,不是个体心智的一部分。Frege(1949)认为,我们必须区分3种不同的本体:①外在的(the outer),即物理的;②内在的(the inner),即心理的;③第三范围(the third realm),即思维的范围(realm of thought)。这一区分与上文提到的Popper(1972)对3个世界的设定颇为相似,他们的目标都是界定客观知识,反对个体的心理主义。Frege(1949)的内在范围(inner realm)包括心理实体,如心理表征、记忆和心理影像,而“思维”的范围则是客观的、逻辑的和社会的。第三范围的客观性是在语言社团共享的活动中建立起来的,因此,第三范围可以被界定为社会实体的范畴,语言所提供的知识都属于社会实体的范畴,是社会客观的存在。依据Itkonen(1997)的观点,意义的非还原的社会本体与认知学派的还原论(Johnson,1987)和生成学派的还原论(Jackendoff,2002)是背道而驰的,她的批评针对的是认知语言学和生成语言学共同的弱点,认为它们都忽视了语言的社会本体。
个体层面和社会层面哪一个最基本,这个问题涉及语言与语义的基本性,Langacker与Itkonen的关键分歧就在于此。Itkonen(2008)认为,语言本质上是社会的;而Langacker(2008)则认为,语义是由使用构成的,分布于语言社团之中,语义的界定是相对于个体参与者的认知加工。Langacker并没有完全否认语言的社会性,但认为其社会性并不处于优先地位。
认知语法在描写语义时十分重视心理影像和加工的作用。Itkonen(1997:68-69)批评了认知语言学在语义描写中利用心理图像的方式(具体而言,认知语言学中利用的心理图像都是描写视觉或空间场景的视觉图像)。根据Itkonen(2016)的观点,在认知语言学中,心理图像意味着对相应的心理实体进行描写(Langacker,1991)。表征心理实体的图像是有歧义的,因为这些图像利用了明确的图片表征的常规,但它们是否为假设的心理实体,这一问题是有争议的。在语义描写中使用心理图像,这反映了认知语言学将主观心理的和客观社会的两种趋势相混淆。
Itkonen(2016)指出,作为语言编码的图像层面不是心理的,而是社会规范的,认知语法实际上并没有描写处于意识之下的一些个体心理实体,而只是描写语义特征,这些语义特征都是可以被直接观察到的,是社会意义的一部分。换句话说,Itkonen(2016)否认了图像的认知地位,把语义重新解释为社会的而非个体心理的。
Itkonen(2008)引用了Wittgenstein(1953:54)的观点,认为只有当图像通过“解释的规则”而根植于社会规范和已经建立起来的常规时,我们才能把语义投射到图像之上,图像本身并没有固有的意义,不能直接应用于心理图像。一些解释的规则还是有必要的,这些规则具有明显的社会规范性(Itkonen,2008)。
Zlatev(2008)探讨了弥合语义的社会规范性和个体心理之间的渠道,指出意识是语言成为社会规范实体的必要条件。规范性(normativity)要求语言不能还原为无意识的加工,因为正确的社会构成标准与主体间性是我们作出判断的依据(Zlatev,2008:242)。我们对认知识解的正确理解有赖于主体间性的概念。换言之,就经验被编码为语义以及根据语用要求调整语言表达而言,我们认为认知识解是可解释的,因为认知识解的这两个方面都取决于主体间性。
三、主体间性、论证性取向与批评认知语言学
在认知语言学发轫之时,它的一个基本信条是所有的语言使用都是主观的。通过词汇和语法构式的选择,说写者不可避免地对现实实现了某一具体的概念化或认知识解。最近十多年,一些学者(如Verhagen,2005)强调,我们也不能忽视语言和交际的另一层面,即说写者和听读者之间“认知协调”(cognitive coordination)的主体间性(Verhagen,2005)。
Boogaart & Reuneker(2017)指出,语言学研究,尤其是语义研究,一般可以分为3个不同的层面,分别为描写层面、主观层面和主体间性层面。描写层面是语言研究的焦点之一,其目的是客观地描写语言系统及其运作的规律,可以用例(1)来加以说明。
例(1)
There are seats in the room.
(Boogaart & Reuneker,2017:188-189)
当我们把例(1)看作纯粹描写的表达时,其语义是以真值条件来进行描写的,也就是说,了解例(1)的意义就等于知道了在何种条件下该句子是真实的。描写层面的目的是解释语言表达如何说出关于世界的知识。不过,虽然语言研究的描写层面确实用于描写这个世界,但认知语言学一直质疑其是否可以对语言单位的语义进行描写,因为语言不仅描写客观世界,还涉及和描写我们的主观世界。另外,描写世界也不是语言使用的基本功能(Boogaart & Reuneker,2017:189)。
Lakoff & Johnson(1999)指出,认知语言学反对语义研究的客观主义观点(a view of objectivism),认为语言不仅可以用来表达关于世界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语言还可以告诉我们说写者是如何想象或识解这个世界的。换句话说,同一场景可以使用不同的词汇或语法构式,获得不同的呈现方式,这就是所谓的识解操作(Croft & Cruse,2004;Langacker,2008)。Langacker(2008)指出,每个符号结构(symbolic structure)都以某一方式识解其概念内容,语言单位的意义与世界的不同识解相同,而非与世界的指称相同。认知语言学把语言研究的焦点从指称和真值条件转换为认知识解和主观性,不关注如何把句子的意义与真值条件等同起来,而关注如何把意义与概念化等同起来(潘艳艳,2020)。
以上所论述的描写层面与主观层面实际上反映了当代语义学的两种进路,即指称进路(referential approach)与表征进路(representational approach)(Saeed,2015:23)。对于语义学而言,采取指称进路意味着把词放入与世界的关系之中,因此,对语义进行描写就是表明语言表达如何“构筑”世界。表征进路认为,我们谈论世界的能力取决于我们所建立的关于这个世界的心理模式和概念结构。因此,依据这一进路,说话人可以选择不同方式来观察同一情景,不同的概念化影响我们对真实世界情景的描写。有些语义理论之所以称为表征,就是因为我们描写现实的方式受到语言中常规化的概念结构的影响。这两个进路的侧重点不同,关注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在指称进路中,意义来自现实;而在表征进路中,意义则来自概念结构(Saeed,2015:23-24)。
语言的主观层面主要表现在“观景管理”(viewing management)这一概念上,如图1所示。在图1中,S代表概念化的主体,即说话者;O代表被概念化的物体,即话语关于的东西;粗线表示概念化的物体被最大限度地侧重,而概念化主体则没有被侧重。
图1
图1 主观和客观的认知识解(Boogaart & Reuneker,2017)
Langacker的角度是完全以说话人为导向的。图1中概念化的当事人(subject of conceptulization)是抽象的,而图2中概念化的当事人是具体的概念化者(conceptualizers)(Langacker,2008:261),即说话人(S)和听话人(H)。
图2
图2 语言表达意义的基本框架(Langacker,2008:261)
Langacker(2008)指出,在图2中,语言表达的注意力焦点体现在最大范围(maximal scope,MS)内,而最接近的范围只包括幕前(frontstage)语言所表达的内容和直接相关的内容。言语情景包括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交流,在图2中由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箭头表示,共同构成话语的基础(ground,G)。话语基础总是存在的,在语言表达中它或明或隐,主观性的程度也有变化。Langacker(2008:28)明确承认说话人和听话人的作用,并为实际话语中的意义构成赋予了“动态的、主体间性和依赖语境”的性质。然而,传统的客观主义语义学或真值条件语义学以及基于“主观化”的语义分析无法说明产出语言表达过程中消耗认知努力的原因。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主体间性的问题,考虑说话人向听话人表达其现实概念化或描写的内在原因,考虑说话人为何向听话人呈现这一表达,以及他是否使用语言表达以达到某一效果。换句话说,说话人向听话人交流信息的目的是什么?说话人是否想通过语言表达对听话人产生一定的影响,改变后者的思想状态?基于以上的思考,Verhagen(2005)提出了Langacker“观景管理”的修改版本(详见图3)。
图3
图3 识解架构及其基本成分(Verhagen,2005:7)
图3的识解架构(construal configuration)包括语言使用的描写层面和主观层面。其中,主观层面由中间的垂直线表示,将概念化的当事人(S-层面)或基础与言语的描写内容(概念化的物体,即O-层面)连接起来。与Langacker(2008)的模式相比,这一架构增加了语言使用者共享的视角,即说话人与听话人共同参与所谓的“认知协调”(Verhagen,2005:7),在图3中由连接说话人与听话人的水平线表示。根据这一观点,语言交际的目标是邀请他者共同以某一具体的方式关注概念化物体,更新共同基础(common ground)。这意味着,说话人邀请听话人参加语言表达所引起的推理,改变后者的认知系统,相应地调整共同基础。
从主体间性的角度来看,语言表达的意义存在于言语的“论证性功能”(argumentative function)之中。应该说主体间性是言语论证性功能的基础。Verhagen(2008:311)指出,语言使用从来都不仅具有信息功能,但却总是具有论证性功能,这一点至关重要。归根结底,参与言语交际对说写者而言是试图影响他者的思维、态度以及(有时是即时的)行为等,这便是所谓的论证性功能。
Verhagen(2008)指出,在语言表达的功能中,论证性功能总是会出现的,而信息功能则不是必需的。批评认知语言学采取了论证性的观点,认为任何语言表达都会邀请听读者作出相应的推理,从而对说写者和听读者的思维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从批评认知语言学的观点出发,语言的论证性观点还涉及惯用语句和论证性力度(argumentative strength)这两个概念。
为了搞清楚论证性力度的问题,我们必须探讨话语的推理负荷量是如何使连接话语关联在一起形成连贯话语的。我们可以用例(2)中的这一段对话来说明“惯用模式”及其作用。从纯粹以信息为导向的视角出发,我们可以发现B并没有直接回答A的问题,而是间接地回答了A的问题,这是语用学研究中典型的间接引语(Leech,1983)。A需要作出一定的推理才能理解B所说的话语。但语用学研究通常不会解释听话人具体是通过哪些手段或认知过程才作出那些合理推理的。Panther & Thornburg(1998)认为,听话人通过言语行为场景(speech act scenario)和场景中各个成分之间的转喻关系而作出一定的推理。Ruiz de Mendoza & Hernandez(2002:264)又进一步指出,听话人所作的推理还会受到一些语用参数的影响,如受益/损益、可选择性和权利等。话语的论证性可以很好地解释听话人是通过哪些手段作出适当推理的,因为每个话语都可以通过引起概念化物体中一些相互共享的模式而引导听话人得出某些相关的结论,这种相互共享的模式就是“惯用模式”。除了转喻推理和语用参数外,惯用模式还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或信息。如在例(2)的对话中,西方文化认为一个人既然可以正常通过某一测试,便也可以通过其他测试,所以根据这一惯用模式,听话人可以合理推测该人很有可能通过即将到来的这场测试。
例(2)
A:Do you think our son will pass the courses, this quarter?
B:Well, he passed those of Winter Quarter.
(Verhagen,2008:315)
语言的论证性力度会有不同,有些词汇和语法构式具有较强的论证性力度,可以引导听话人作出正面的肯定或直接的推理,而有些词汇和语法构式的论证性力度较弱,会引导听话人作出负面的、非确定的或间接的推理。我们可以用例(3)和例(4)来说明论证性力度的问题。例(3a)中的“a small chance”能够引导听话人得出正面的结论——有机会成功,所以例(3b)可以使这一对话成为连贯的话语;而例(4a)中的“little chance”则能够引导听话人得出负面的结论——没有机会成功,所以例(4c)才能使例(4)的对话成为连贯的话语。例(3)和(4)都具有论证性取向,两者的差异在于论证力度与论证性质的不同。
例(3)
a. There is a small chance that the operation will be successful.
b. So let’s give it a try.
c. * So let’s not take the risk.
(Verhagen,2008:317)
例(4)
a. There is little chance that the operation will be successful.
b. * So let’s give it a try.
c. So let’s not take the risk.
(Verhagen,2008:317)
Verhagen(2005)的拓展模式说明认知识解并非关于某一物体的单一视角(即主观性),而是关于交际双方共同注意的物体,是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心理协调(即主体间性)。
van Duijn & Verhagen(2018/2019)进一步指出,人类交际都是典型的“三元的交际”(triadic communication),正常的人类交际至少应该包含两个层面,除了交际者双方之间的关系外,我们还应该考虑交际者与概念化物体之间的关系。换言之,语言交际的中心存在交际双方对概念化物体(人物、事件和关系等)的共同关注以及交际双方对概念化物体进行商议的态度。
van Duijn & Verhagen(2018/2019)还指出,Verhagen(2005)提出的模式并不全面,如果想对话语中的视角管理(viewpoint management)进行更全面的描写,我们必须再增加第三个层面,即表达意图性的第三方。图4是三层面的概念模式,在Verhagen(2005)识解架构的基础上,增加了交际的第三方。因此,在交际语境中,可能存在几个参与者,他们均以某种方式从不同的视角考虑同一概念化物体,在不同程度上通过他者的视角影响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对认识立场、态度等的商议。
图4
图4 三层面的概念框架(van Duijn & Verhagen,2018:396)
我们用van Duijn & Verhagen(2018)中的一个例子来说明其提出的三元模式。2013年2月14日,被誉为“刀锋战士”的南非残奥运动员皮斯托瑞斯(Pistorius)被发现在家中枪杀了其女友。这一案件究竟是可怕的谋杀还是不幸的意外事件,社会舆论和媒体一时间众说纷纭。van Duijn & Verhagen(2018)引用了新闻媒体对皮斯托瑞斯一案的报道,其中不仅体现了他本人的视角,还包括警察、新闻发言人、记者、证人和双方家族成员的视角。这一复杂的案件唤起了一个思维景观(thoughtscape),包括一系列以各种方式相互连接和内嵌的视角,van Duijn & Verhagen(2018:398)称之为多调话语(polyphonic discourse):所有种类的语言手段(语法构式、各种形式的间接引语、词汇、时体和模态等)都各尽所能,协调各种不同的视角。
例(5)中包含一个内嵌的句子,“Beeld.com”之前的句子整体地内嵌在“Beeld.com reported”之中,“Pistorius allegedly accidentally shot dead his girlfriend”整个句子代表的是新闻网站Beeld.com的视角。另外,副词“allegedly”和“accidentally”也表明,其他一些新闻媒体声称皮斯托瑞斯并非有意杀死其女友,这只是一个意外。两个副词构建了另外两个视角,从而使读者面对的是一个包含3个视角的思维景观,但这句话并没有提及说话人(即记者)的视角(van Duijn & Verhagen,2018:399)。
例(5)
Athlete Oscar Pistorius allegedly accidentally shot dead his girlfriend at his house in Pretoria on Thursday morning, Beeld.com reported.
(van Duijn & Verhagen,2018:398)
副词“allegedly”“accidentally”展示了视角套餐(viewpoint packages),其中隐含着多个视角(van Duijn,2016;van Duijn & Verhagen,2018/2019)。“accidentally”说明皮斯托瑞斯不是有意杀死女友,其所引起的视角使这个副词本身的语义与“皮斯托瑞斯”和“杀死其女友”整合在一起,说明他虽然杀死了女友,但并非有意为之,这不过是一个意外事件。记者通过这个副词邀请读者考察第三方的视角,而这个第三方视角就是皮斯托瑞斯的视角。同样,副词“allegedly”也唤起了另一个外来的第三方视角,宣称“皮斯托瑞斯意外杀死了女友”,同样也不是记者的视角。但这外来的第三方在句子中是隐含的,并没有指明究竟是谁。这一副词的使用降低了记者对所述内容的认识承诺,相当于构式“It is claimed that …”。
通过“allegedly”“accidentally”和“Beeld.com reported”,记者建立了一个三层次的第三方视角:由“allegedly”引起的外来来源视角、由“accidentally”引起的皮斯托瑞斯的视角以及由Beeld.com所引起的视角,3个视角在图4的z轴上形成了一个三层次的视角。
我们认为,不同的语言手段可以帮助我们构建主体间性的思维,相互协调说话人、听话人和第三方的视角。对这些语言手段进行主体间性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了解他者思维以及人们的读心能力(mindreading abilities),即我们不仅可以了解他者如何看待世界,而且也能够洞察人类主体间性交际与思维的特征和本质(van Duijn & Verhagen,2018)。这也正是批评认知语言学所努力要达成的目标(Hart,2015/2017;张辉、杨艳琴,2019;张辉、张艳敏,2020)。
结语
本文提出认知语言学应该体现主体间性,而批评认知语言学正是采用了主体间性的研究取向(Hart,2015/2017;张辉、杨艳琴,2019;张辉、张艳敏,2020)。本文指出,认知语言学在解释语义的认知基础时奉行的是个体化的原则,涉身性和主体间性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要解决这一矛盾需要借助现象学的观点,引入涉身主体间性的概念(Zlatev,2015),将涉身性和主体间性有机地融合起来,作为同一现象的两个互补的方面。
依据涉身主体间性的观点,说话人与听话人共同参与“认知协调”(Verhagen,2005),在语言交际中说话人邀请听话人参与语言表达所引起的推理,改变听话人的认知系统,从而相应地调整双方的共同基础。正常的语言使用不仅具有信息功能,更重要的是还具有论证性功能。说话人可以试图影响他人的思维、态度、立场以及即时的行为等。批评认知语言学研究关注的是言语使用及其引起的相关联的概念结构,以及这些概念结构在话语语境中所承担的意识形态或合法化的功能,即关注语言对人们的意识形态、立场、观点、看法的影响以及人们对某一意识形态或观点的接受程度,因此体现了主体间性的研究取向。批评认知语言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认知语言学忽视社会性与主体间性的缺陷,是认知语言学“社会转向”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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