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浙江应急管理收集编辑:
近日,为落实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商请开展常态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试点的函》有关要求,加快探索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常态化工作体系建设、普查数据管理和成果应用等工作,省普查办编制印发了《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普查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根据《试点方案》部署,台州市本级以及杭州市临安区等13个县(市、区)围绕完善体系建设、实现数字赋能、树立示范典型3个目标,具体落实定型组织架构、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数据支撑、丰富技术标准、构建力量体系、深化成果应用等6项任务。
通过试点工作,我省将探索建立以“有组织、有机制、有平台、有力量、有标准”五有为支撑的常态化普查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普查成果对应急管理和相关领域的赋能、延伸和衍生应用,为我省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贡献应急力量。
来源:减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