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发布2023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
2023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福建鑫洋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福建鑫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Y5D4T7F,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3号1504-1室,法定代表人:李玮壁。
2023年1月16日,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任某等71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379752元。2月20日,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李玮壁逃匿。
2月24日,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法定代表人李玮壁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月28日,李玮壁投案自首。3月2日,该单位将拖欠的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完毕。
3月17日,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李玮壁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南通博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
南通博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12MA1XDFE505,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金余村十二组,法定代表人:吴德兴。
2022年6月30日,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王某、邵某等2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330942元。2022年8月31日,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10月14日,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经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处2万元的罚款。
10月17日,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吴德兴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仙居县建达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仙居县建达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678403049D,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北路365号2幢,法定代表人:张建明。
2022年12月7日、2023年1月1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应某、王某等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29873元。2022年12月26日和2023年1月6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3年1月10日,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3年1月14日,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立案侦查。
2023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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