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全面加强草原资源管理,推进草原休养生息,稳定和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青海省林(草)长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责任清单》,对我省加强林(草)长制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再添制度保障。
青海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有天然草地5.92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67%,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4.92%,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和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草原还发挥着水库、粮库、碳库的重要功能。近年来,我省先后实施了草原补奖、草原生态治理等重大政策和工程,制定《青海省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健全了层级管理体制机制,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同时,依托我省种质资源优势,加强乡土草种育-繁-推体系建设,加大草原保护修复的保障支撑力度。经过多年努力,我省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2022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7.9%,年牧草产量稳定在9000万吨以上。建成草种繁育基地30万亩,年生产各类草种1万吨,形成了良好的保护发展格局。
此次制定发布的《青海省林(草)长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责任清单》结合草原工作实际,梳理形成责任清单21条,包括草原资源管理、草原保护、草原修复、草原行政执法、草原征占用管理等内容。其中,草原资源管理包括草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草原资源监督管理、草原“三权”分置、草原防火、草原监测评价、草原碳汇等;草原保护包括草原自然公园建设、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区管理、草原科学利用、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管理等;草原修复包括国土绿化、草种基地建设、有害生物防控、草原统计制度建设等;草原行政执法包含完善草原违法举报、案件督办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普法宣传等;草原征占用管理包含依法办理使用草原相关手续、开展草原变化图斑核查等内容。
下一步,我省将以清单的方式,扣紧知责明责的“责任链”,打造履责尽责的“共同体”,形成草原保护修复和管理的全覆盖、全贯通。
来源:青海新闻网 作者:王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