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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高新收集编辑:烟台高新
为推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保障相关企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使用“双安全”,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近期在辖区内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及特种设备综合监管行动。
为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本次综合监管行动将产品质量检查和特种设备检查有机结合,做到“一次检查,双重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重点从企业制度建立、人员配备、责任落实、档案管理、质量追溯和标识信息等方面开展检查。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建立特种设备档案、是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佩戴安全带等内容。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与每家企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的负责人员开展交流,宣传普及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定期检查各项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自综合监管行动行动开展以来,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已完成对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检查,共排查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隐患5项,产品标识隐患2项,均已整改完成。下一步,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将总结本次综合监管的经验,进一步深化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和工作方法,为辖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