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宜春惠民保”的上线和火热推广
小布收到了大量网友的咨询
上期小布刊发的
(宜春惠民保理赔问题热点, 速看!)
很多小伙伴都了解的比较清楚
在理赔过程中大家比较关心的热点
作一下解答
▼
何时开始受理理赔?
答:参保期结束后开始接受理赔。
哪些自费药可以报销?
答:1.住院期间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但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属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纳入责任二赔付范围。
2.住院期间发生的医保目录外药品,进入《宜春惠民保医保政策外费用目录清单》的纳入保险责任二范围,负面清单中的药品不予报销。
3.在指定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门诊和住院13种指定特药费用。
理赔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谁?
答:除另有约定授权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发生身故情形的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自付部分没有达到年免赔额是否需要提交理赔材料到保险公司?
答:如您不能确定是否超过免赔额,建议您通过宜春惠民保微信公众号或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申请报销,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保险待遇。
如果是老年人参保,本人确实不方便行动,需要理赔的,是否可以代办理赔?
答:理赔申请人为本人或其监护人。如果是老年人参保,本人确实不方便行动,需要理赔的,可以代办理赔,参照医保零星报销规则提供相关材料。
如果一年住院三次,是需要减三次住院起付线吗?
答:起付线(年免赔额)是年度累计,不按次计算。
新冠肺炎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答:对于已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等负担的费用不纳入“宜春惠民保”报销范围,对于需个人支付的可纳入报销。
如果理赔遇到问题,去哪里可以咨询呢?
答:(1)咨询方式:参保人可关注“宜春惠民保”公众号、或者致电服务热线:400-1100-888(太平财险95598、人保健康95591、人保财险95518、大地财险95590、太平洋财险95500、国寿财险95519)咨询。
(2)服务窗口:宜春各地均设有“宜春惠民保”保险服务网点,具体服务网点详见“宜春惠民保”公众号服务网点清单。
有些自费药医院里面没有的,医生开处方单出去买的,是不是需要自己去医保索赔?
答:指定药店购买的仅限列明的13种特定药品。其他院外购药本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特药清单看这>>起付线、报销比例...宜春惠民保热点问题解答来了~
如果我一次性找医生多开一些特药,能不能给报销?
答:不可以,若开具的处方超出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范围或合理用量,则涉及的药品费用不予报销。
如何查询定点医院?
答:可询问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医保服务大厅。
如果还有疑问的话
欢迎给小布留言哦
我们将继续收集大家的问题进行回复
为了给自己和家人
一份爱的关怀和保障
赶紧扫描以下二维码投保吧
(来源:记者龙姣)
(编辑:夏侯婷;校对:袁芳;编审:潘立南;监制:熊妍华)
小布想和你交朋友,微信号:zhangfang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