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按照《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未来三年,鞍山将抢抓“十四五”后三年重要窗口期,奋力推进八大目标落实,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大干三年、奋斗三年,一步一个脚印把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
《实施方案》围绕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总体目标设置八个方面具体目标。
一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赶上全省平均水平,总量突破2000亿元;2024年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25年如期实现“十四五”目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350亿元,力争实现2500亿元。
二是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高于9%,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达到60%。
三是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
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四是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
营商便利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健全,对外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进出口总额实现800亿元。
五是区域发展形成新格局。
辽中南地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区域协调性明显增强,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
六是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进展。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19%。
七是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八是安全能力实现新提升。
保障国家安全能力显著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全面提高,安全底线守得更牢,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实施方案》提出2023年全市经济发展主要目标是: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赶上全省平均水平,总量突破2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30万吨以上。
为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市委成立了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了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并设立10个工作专班。市委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听取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年底召开总结大会。年内,10个专班也将形成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配合的落实机制,把主要任务逐一量化细化实化,转化成一个个具体项目、一项项具体工作,一体形成任务书、责任状、路线图、时间表,形成贯通到底的工作链条、责任链条,推动《实施方案》有力落实落地。
全媒体记者 钟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