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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近日,该局制发方案,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记者了解到,市场主体年报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年报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进行依法查处。
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报送时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从助力和扶持本地企业发展,有效增长企业活力出发,此次,哈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做好全市大型企业年报及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公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网上年报试行、统筹推进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不断深化企业年报“多报合一”、依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依法对未年报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开展年报数据分析利用等八项主要任务。
哈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多举措提升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强化检查督导、依法公示信息,充分发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公示共享和信用约束作用,加大对未年报企业的行政和社会约束力度,对弄虚作假的严格依法查处。
年报线上报送方式:
1.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 网址: http://gsxt.hlj.gov.cn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
2.手机填报:关注“哈尔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二级菜单入口进行填报。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佳琪
编辑:刘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