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从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漳州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林业“地票”改革试点,发放全国首张“林业地票”,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动能。
目前,漳州已经铺开试点4633亩,实施一期试点744亩,发放地票58.9万股、林票253.7万股;辖内金融机构已向国有林场预授信2000万元,向南靖县试点村授信500万元;首批林业“两票”质押贷款9.5万元。同时,通过创新“兴林贷”“益林贷”“惠林贷”等林业普惠金融产品,设立银行机构林业专属通道、拓展林权贷款抵押品种等办法,逐步破解“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林农获得感不断提升。到2022年末,漳州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7亿元,同比增长30.49%。
据悉,由市林业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多部门联文,在全国林业领域率先出台《漳州市林业地票、林票管理办法(试行)》,以林业“地票”代表林地所有权人和承包权人权益,以“林票”代表经营权人权益,实现了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并转发出台《关于持续优化林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金融机构开办林业地票、林票质押贷款业务。赋予林业“地票、林票”制发、交易、质押、兑现、监管等方面的权能,通过漳州市林业交易平台,建立“自由流转、保底分红、兜底保障”机制,由国有林场等项目经营单位提供兜底保证,保险机构提供托底保障,银行按林业“地票、林票”面额发放贷款,不再需要担保评估等其他流程,林农直接通过“两票”免担保质押变现,并在平台实现自由流转,破解当前集体林业发展融资难、变现难等瓶颈。
同时,在以三明为代表的“林票”改革基础上,漳州突破“单由林业部门管理、只在本村流转”“票不出村、钱不上山”局限,大力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探索完善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让社会资本不需为“不懂林业”而顾虑,直接以“两票”投资林业,通过证券化运作,让价格和市场信号在平衡生态产品供需关系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探索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通讯员 沈嘉慧 导报记者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