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强化政策集成创新,聚力塑造山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委财经办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文件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记者:
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财政政策的有效调节。请问省财政厅将采取哪些重点举措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的发展动能?
文毅:为了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这些年来省财政围绕县域发展需要,健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加大对重点区域和产业的投入保障,有力夯实了县域财政基本盘,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重点做好政策激励、产业培育、财金联动“三篇文章”,完善财政政策,集聚优势资源,塑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一是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调动县域发展积极性。支持培育特色强县,在工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分别遴选10个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特色强县,给予一揽子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引导县区发挥比较优势、壮大特色产业。激发薄弱县发展动力,设立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从财源质量优化、运行风险防控、财政管理绩效、自我保障能力提升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奖励,引导县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促进特殊类型县振兴发展,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支持政策,支持革命老区、生态功能区、老工业城市等更好解决自身困难、补齐民生短板。
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县域财源基础。支持再造产业升级优势,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综合奖补、工业互联网培育、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财政奖补政策,加快建设县域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保持省级科技投入强度,支持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壮大县域创新发展生力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将碳排放总量和碳减排强度等指标纳入省对下调控范围,对市县政府提高减污降碳调节资金收缴标准,引导提升县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引入更多金融活水。强化“财政+银行联动”,实施“技改专项贷”、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碳减排政策工具等财政贴息奖励政策,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降低县域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强化“财政+担保联动”,完善风险补偿、降费奖补、资本金动态补充等政策,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引领作用,为县域企业发展增信赋能。强化“财政+基金联动”,加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作力度,完善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运作模式,不断拓展县域发展融资渠道,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县域重大项目、重点产业。
新黄河记者:
请问山东在用地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少瑾:省自然资源厅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规划引领、指标保障、入市改革等方面,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支撑服务,切实加强土地资源要素保障。
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获国务院批复,济南、青岛总体规划已报国务院待批,其他14个市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确定了以山东半岛城市群为龙头,以济南、青岛为核心的“一群双核”城镇空间布局,明确了全省136个县(市、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重点推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复、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引导城镇建设活动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持续优化县域城乡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为重大战略平台、重点建设项目和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引领和保障。
二是加强建设用地指标保障。自2020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每年都制定出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实施细则,分级分类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确保让好马吃上好料,好钢用在刀刃上。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国土空间规划和真实有效的项目作为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依据,省级指标主要保省重大项目、省重点外资项目等省级重点项目,市县“增存挂钩”核补指标主要保市县级重点项目。继续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前预支政策,在国家明确年度新增计划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允许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手续,不受数量限制,切实保障县域内大项目、好项目真落地、快落地。
三是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重大立法突破。去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入市适用的范围、主体、程序和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将山东18个县(市、区)列为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目前试点地区工作方案已全部印发实施。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试点县(市、区)从入市规则、路径和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拓宽用地保障渠道,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助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