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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收集编辑:
近日,问政四川网友提问:三八妇女节是女性的法定半天假日,因为工作原因女员工基本都不调休。请问不能调休的女员工能算加班工资吗?
成都市相关部门回复: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因此妇女节放假属于“法定的半天节假日”。根据《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详情
那么,妇女节不给女职工放假,违法吗?据《法治日报》报道,不放假也不算违法。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解读
妇女节并不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不适用强制性放假规定,“妇女节放假半天”本质上更属于倡导性规定,用人单位在这一天不给女职工放假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也就是说,妇女节如果正好碰到周末是不能补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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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文婷
责编:马艳琳
校对:徐海鹏
审核: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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