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烟台融媒收集编辑:烟台融媒
近年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便企利民为导向,认真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清单建立到位、事项依据规范,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将农业领域3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6+1”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项明确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做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坚决杜绝清单之外违规实施行政审批。
二、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改革要求,积极承接省级下放审批事项。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33号)为依据,与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签订委托书,领取了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2号章。对承接的34项审批事项,逐一制定服务指南和监管措施,并在权责清单系统和政务服务事项系统按要求进行了认领、更新和公示,做到承接省级委托下放事项于法有据、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