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障国家木材安全,增加木材储备,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有效改善林业发展条件,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示范新局面,按照国家储备林管理制度体系要求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项目审查审批要求,近日,农发行四川省分行审批9.6亿元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长期贷款,助推泸州市叙永县林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产业结构再升级,以产业带动扶贫,有效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政治方向坚定,政策导向引领
该行高度重视木材安全,主动支持项目建设,积极响应政策,全力营销金融产品,助推地方林业发展,保护木材安全。项目所在地叙永县乔木林107.68万亩,蓄积631.23万立方米,亩均蓄积仅5.86立方米,木材生产总量不足,结构性短缺,木材自主供给能力弱,难以在短期内解决,资源配置难度较大,木材安全风险比较突出。2018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规划》提出到2035年,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2000万公顷,年平均蓄积净增2亿立方米,年均增加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材蓄积6300万立方米。叙永县属于西南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重点适宜地区之一,为“渝川黔大娄山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重点工程县。贯彻中央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大力发展国家储备林,是保障木材安全的重大举措。同时,该行充分利用制度优势,积极拓宽投融渠道,为当地林业发展融资提供新思路,利用金融手段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国开行、农发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140号),均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布局重点和目标要求,通过新造林、森林抚育、更新改造、立体复合经营等措施,着力培育高效集约经营的国家木材储备基地,增强高品质木材等林产品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确支持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支持林业重大生态工程、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二、释放项目潜力,力争贷款审批
该行充分尽调项目情况,严格预防信贷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经营行现行信贷制度及农发行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行对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项目性质、项目实施单位及承贷主体、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条件、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10个方面,客户股权结构、组织结构、经营者素质、信用状况、财务状况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主要关联方情况、集团客户认定及授信情况、绿色信贷、帮扶情况、准入情况、项目库入库情况、借款人承诺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企业规模认定等16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并从项目投资估算与融资计划、第一还款来源、项目收入、项目总成本、项目损益、项目现金流量等12个方面对项目效益及借款人偿还能力开展了评估,并对项目开展了风险分析,评价了保证人担保情况,以此提出有效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该行合理优化项目内容,全面扩大还款来源。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储备林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储备林建设的标准,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木材储备林建设、竹林基地建设、经济林建设、林下产业建设,林业产业配套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以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172300亩(不含林下产业和基础设施面积),整合了叙永县赤水镇、摩尼镇、分水镇等10个乡镇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地方优势,释放土地资源潜力。项目采取“政府主导、公司运作”的特许经营模式运作,项目承贷主体为国有企业,负责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将用本项目自身收入及可行性缺口补助偿还贷款本息。
三、加快投放步伐,严格贷后管理
96000万元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长期贷款获批后,该行将持续发力,完善项目资料,加快贷款投放步伐,争取资金早日到位,助力项目持续推进,贷款发放以后严格按照贷后管理制度开展相关工作,严守金融底线,严防贷后风险。同时,积极与上级行及地方政府充分有效沟通,共同为走出一条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营造生态稳定、结构优良、长短结合、高效集约经营的国家木材储备基地而不懈努力。该行表示将继续利用金融手段助力乡村振兴,践行“支农为国 立行为民”的初心使命,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付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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