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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获批实施。
近年来,湛江市大力推动“三旧”改造项目,2016年至2021年间,市区“三旧”改造项目共有199个,总面积11.7平方公里,其中旧厂房面积4.37平方公里,旧城镇面积4.22平方公里,旧村庄面积3.09平方公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资金608.84亿元,收缴“三旧”改造土地出让金54.12亿元。
《规划》提出,2021-2025年计划推进湛江市市区改造面积21.88平方公里,其中微改造面积11.8平方公里,计划完成实施改造面积为4.6平方公里。为统筹解决改造项目规模较小、分布零散,存量建设用地底数少等问题,《规划》从更新改造目标、更新改造策略、更新改造分区及各区指引、更新改造方式与功能指引、更新改造强度指引、专项控制指引、空间管制指引和实施计划与保障机制等9方面提出了管制要求和指引,推动湛江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规划》确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更新理念,合理地划定成片连片改造范围,形成相应的公共服务完善策略分区。同时加强更新计划管理,引导公共服务严重短缺地区优先更新,提高更新项目的贡献率。重点补充教育医疗、文体、社会福利与社区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采用空间腾挪、功能整合等方式,贡献规模较大的集中连片用地,保障大型公共基础设施落地。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明确要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划定城市更新单元片区,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广东建设报记者 陈小珊
◎ 编审:朱启同
◎ 美编:彭一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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