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3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3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意见提到,允许香港私人银行、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等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专营机构;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允许前海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等业务等。
意见总体目标上,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金融业扩大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金融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体系更加完善,金融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彰显。
到2035年,实现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更高水平金融开放,跨境资金高效便捷流动,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领域规则体系,金融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全国金融业扩大开放起到更强示范引领作用。
意见提到,扩大香港居民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II类、III类银行账户试点银行范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在前海合作区和香港均设有分支机构的中资商业银行、港资商业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允许香港私人银行、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等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资产管理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合资理财公司,依法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
意见还提到,支持高水平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为香港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跨境办公以及香港数字金融、金融科技等迭代升级提供空间载体;支持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的分支机构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推动内地与香港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建设;加快在前海合作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开展大宗商品跨境现货交易人民币计价结算业务;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
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到,加强深港两地金融监管交流与合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协调解决跨境金融发展和监管问题。支持前海合作区以清单式申请授权方式,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培养一批既通晓国际规则、又熟悉中国国情的高层次金融人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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