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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8日
01
公告基本信息
0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稳定基金规模,保持平稳运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2月9日(含)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日期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最短持有期(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按该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10 月18日,投资者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后续如有调整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qg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4)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qg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8-65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及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法律声明
本资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不代表泉果基金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不构成泉果基金对未来的预测,所载信息仅供一般参考。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风险,泉果基金不对任何依赖于本资料而采取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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