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海关所属珲春海关关员完成抽样后,进口冷冻鱿鱼的货主收到放行通知,满载着货物的重型卡车陆续驶出珲春综合保税区。
“支持具备条件的综保区对符合条件的进口食品农产品分别采取‘抽样后即放行’和‘先入区、后检测’监管模式,是长春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8条的具体措施之一,通过上述措施,可进一步便利企业物流运输,降低企业通关成本。”长春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副处长孙磊表示,长春海关将进一步加快进口食品农产品检疫审批速度,推动食品农产品进口多元化。
珲春老姬海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姬云山感慨地说:“在海关采取‘抽样后即放行’监管模式之前,货物需要在抽样检测结果出来之后才能运送出区,现在抽样后就可以放行,免去了卸货、装车、存储等好几个环节,而且很快就出了检测结果,切实为企业提供了便利。”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日前,长春海关按照海关总署《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相关内容,结合吉林省外贸发展实际,细化制定了长春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助力吉林省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在提升跨境物流效率方面,将探索在珲春铁路口岸开展“直提直装”试点,支持有意向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货物开展“直提直装”作业。在属地查检现场开辟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优先查检绿色通道,实行“5+2”预约查检。支持具备条件的综保区对符合条件的动植产品实施“先入区、后检测”监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进口食品采取“抽样后即放行”监管模式。
在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将进一步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推动“智能通关”。加大改革政策宣传推介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便捷通关模式,持续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成效。支持推进吉林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充分发挥“单一窗口”在国际贸易中的积极作用。
在助力构建高水平开放平台方面,将支持吉林省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特殊区域平台的功能作用,持续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海关总署创新监管制度和改革措施,积极引导优质资源、优质项目向综合保税区加速集聚。鼓励做大做强加工贸易,支持汽车企业物流优化与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叠加,不断增强重点优势产业竞争力。
在服务自由贸易协定发挥效能方面,将大力推广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声明制度、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提升企业利用RCEP的便利性。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自报自缴、预裁定等便利措施。持续开展关税减让承诺、原产地规则等优惠贸易协定政策宣讲,提高条款利用率,增强企业获得感。
在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方面,将会同税务部门推动出口退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更好服务广大外贸企业。推进报关单、发票信息电子交互,实现企业在“单一窗口”和电子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报关单、发票信息,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速度。
在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方面,将支持珲春市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规模,推动边民互市落地加工商品实行“委托申报”“直通运输”“免到场查验”等便利化通关措施。支持长白、和龙申请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支持地方新增设立边民互市贸易区。
在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方面,将积极申请跨境电商一般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一般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积极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因地制宜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海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