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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石发布收集编辑:黄石发布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日,西塞山区委、区政府印发《西塞山区支持“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一次奖励20万元,进规后,按年度实缴税金为基数,前三年按税收增量区级贡献部分的80%予以奖励,第4年和第5年按税收增量区级贡献部分50%予以奖励(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商贸服务业企业进规(限)后,年营业额增幅达到30%以上的,连续3年按税收增量区级贡献部分的50%、30%、20%予以奖励。
对新引进的知名且注册经营5年以上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奖励落户资金,落户在工业园区(河口镇)的,奖励标准更高。其中,年营收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年营收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业企业,成功在西塞山区进规进限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落户资金5万元。
对首次进规(限)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进规(限)奖励8万元;以进规(限)当年实缴税金为基数,连续3年按税收增量区级贡献部分80%予以奖励。
实行营收增幅奖励,对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交通运输业企业和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增幅达到20%及以上的给予增幅奖励。
对于块状经济项目,经区政府认定,连续三年按税收区级贡献部分的100%给予块状经济项目奖励。对达到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认定标准的,给予管理主体一次性资金奖励10万元。
对于规上中小工业企业,凡是年度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或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购置智能化设备的项目,给予2%的补助,重大技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记者 刘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