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晚,南宁市虎邱村内,市民在逛夜市街。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邹财麟 摄
广西将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对于高校毕业生,广西将通过定期创业政策宣讲、讲座培训、交流沙龙、路演展示等形式,引导具有发展潜力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提供项目指导、项目推介、孵化服务等支持。
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广西将上线运行农民工创业服务小程序,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孵化、投融资撮合、产销对接等跟踪服务。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广西将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后备箱经济、小摊小店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此外,广西还将开展“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就业创业支持行动,依托各类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做好劳务品牌创业扶持服务,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和创业项目参加创业大赛等活动,促进项目、资本、政策、服务有效对接。
同时,组织开展好“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广西选拔赛、广西创业大赛、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发掘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创业主体。
创业扶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以及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给予5000元/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给予1500—18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孵化基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月的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社保补贴。
税费减免: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按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规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创业奖补:对获评国家级、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资金;
对认定为自治区级“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并验收合格的,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
按规定对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给予建设奖补资金扶持;
按规定给予双创孵化示范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资金奖补。
来源丨广西人社
编辑丨区双
校对丨吴煜衡
总值班丨罗锐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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