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现你店铺内存在
人员住宿与经营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且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
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责令你立即搬离整改!”
近日来,为深刻吸取周边地区
沿街商铺火灾事故教训
确保沿街商铺消防安全
良渚街道针对沿街商铺
“三合一”的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最高可罚50000元!
ps:“三合一”场所是指,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使用功能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的场所。
主要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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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置布置方面
1.整治合用场所违规设置问题;
2.整治设置阁楼(夹层)违规住人问题。
(二)防火分隔方面
1.整治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之间防火分隔不到位问题;
2.整治使用明火的厨房同其他部分之间防火分隔不到位问题。
(三)疏散逃生方面
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封闭、堵塞(如违停车辆、堆放杂物)等问题;清理建筑外窗、阳台等部位设置的金属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指导群众开设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辅助疏散窗口)。
(四)消防设施方面
1.整治未按标准配置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逃生绳或消防软梯等问题;
2.整治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设施问题。
(五)电气防火方面
1.整治电气线路问题,包括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使用花线(麻花线),明敷的电气线路未采用阻燃或金属管进行保护等问题;
2.整治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问题,包括未安装匹配的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配电装置未设置在配电箱内,配电装置和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等问题。
整治工作重点
本次消防整治以沿街商铺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为重点,重点整治合用场所内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经营储存危险品以及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达标等突出火灾隐患。
前期,街道专项检查队对各整治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以“不留死角、扫清盲区、坚决搬离”的整治态度,仔细排查每一家商铺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当场开具整改通知单,责令商铺负责人限期整改。
自3月20日街道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以来,召开专题培训会2次,各部门、村社共出动266人次,检查点位1845处,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各1845份,排查并整改“三合一”场所67处;发现其他消防隐患2586处,均按照“7日工作法”进行整改。
近年来,良渚街道不断健全“1中心、5片区、44村社”防火网,建立5支综合应急消防救援队,执行“防”“消”合一的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下一步,街道将继续扩大巡查范围,进一步提升辖区内各类场所“三合一”违规情况的整治力度,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提升良渚街道沿街商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及火灾防范能力,同时组织开展消防隐患“回头看”工作,着力打造协同有效、多方联动、监管有力、治理高效的安全监管常态化体制机制。
最高罚款50000元
拒不整改将被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依照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本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