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芮雯 罗田怡
《四川省数据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
2月16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四川省数据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省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陈贵林、省大数据中心副主任何雨解读条例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何雨谈到,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但在现实中,数据资源的分散、统筹利用难这些问题导致数据资源价值难以充分发挥。
《条例》以单章形式提出要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着力在促进数据共享、开放、交易流通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要在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规范数据交易,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通。
在公共数据共享方面。何雨介绍,《条例》明确要构建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中心体系和建设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来支撑公共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开放和安全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
“通过建设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这样一个载体来解决数据共享的问题,达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的目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共数据开放方面。《条例》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最大限度向社会有序开放公共数据,为社会所用。
展开来说,《条例》首先明确要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的目录,通过目录把开放的数据列出来,明确社会公众获取公共数据的方式,并且对获取公共数据的程序设置了“打表计时”,也就是有时间限制。
同时,明确公共数据要分类分级开放,确保重要数据的安全。对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应当签订数据利用承诺书,申请人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数据,并向数据管理机构反馈数据的使用情况。
在数据交易方面。为了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更好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条例》鼓励开展数据交易,除要建立数据交易管理制度、建立数据要素市场运营体系以外,对交易行为规范、交易负面清单等方面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我们相信通过《条例》的施行,必将有力促进我省数据有序流通,激活数据要素活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何雨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