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0月27日晚间,ST富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ST富润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富润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富润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5979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规定,ST富润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ST富润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截至2022年12月31日,ST富润应收账款余额14.69亿元,坏账准备6.67亿元,其中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14.53亿元,坏账准备6.67亿元。公司管理层对泰一指尚的销售和客户缺乏有效管理,未能及时关注泰一指尚客户经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未能对客户已违约或逾期的应收账款的催收予以有效管控,泰一指尚应收账款没有及时回收或无法回收,坏账准备大幅增加,且没有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该等应收账款的款项性质、可回收性和与之相关的交易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公司在销售和客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回笼、收入确认等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ST富润关联方存在通过泰一指尚供应商及其所投资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关联方占用资金尚未归还。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ST富润有天眼风险信息4426条;涉诉关系9条,开庭公告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