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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邮政局收集编辑:国家邮政局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兴安盟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真金白银”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方案》从健全农牧产品上行发展机制、完善县域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强化农村牧区邮政体系作用、加强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快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寄递安全监管机制、积极推动发展农村绿色寄递、继续深化实施“放管服”改革、打造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品牌、完善引导投资政策等10方面,对相关部门及各旗(县、市)政府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工作责任。
《方案》明确,2023年至2025年,各旗(县、市)政府统筹把握商务、交通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对农村寄递服务网络建设给予政策扶持或资金补助,并分年度兑现。对已建成运营的旗县级邮政快递集散共配中心给予每处每年奖补资金5万元,对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单个站点每年补助资金2万元,对建成并稳定运营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单点每年补助资金0.5万元。由各旗(县、市)财政继续对直投进村的快件给予每单0.2元的补贴资金。支持快递智能自动分拣设备配备,对邮政、快递企业新购或已购并正在使用的自动分拣设备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投资额3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各旗(县、市)政府对稳定运营运递邮件快件的县乡村运输线路给予补助,年补助不少于100万元。2023年底前,各旗(县、市)政府制定出台相关补助办法。
兴安盟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自治区局和盟委、行署工作部署,持续推动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加快推动全盟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