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月2日,美丽生态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美丽生态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就其与贵州云龙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云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向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黔2730民初24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主要内容为:(一)被告贵州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美丽生态建设履约保证金19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截至2023年7月6日为126.38万元;自2023年7月7日起以1900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365天)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一倍继续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美丽生态建设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78万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28万元,由原告美丽生态建设负担3.62万元,被告贵州云龙负担7.66万元。
美丽生态称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美丽生态及佳源创盛于 2023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佳源创盛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天眼查显示,美丽生态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电子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