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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新闻收集编辑:莆田新闻
一家实业公司生产经营困难,一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城厢区人民法院经调查,灵活变通思路,裁定将该公司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和解程序。
据介绍,进入破产程序后,该院从产业布局、公司运营、社会稳定等方面综合考量,认为该公司还有存续价值,不应轻率地进行“一刀切”破产清算,需要多准备几套方案,尽可能避免这家发展10年的实业公司消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有意向投资人向法院提出愿意承接该公司的债务。经与意向投资人多轮交流,法院灵活变通思路,裁定将该公司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和解程序。
最终,各方达成和解协议草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该和解协议全票通过。经各方认可的和解协议,使得全体债权清偿比例达到100%。(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