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井上康·崎山政毅
译者:呕
排版:路觉、戛剑生
译者按:
什么是商品语言?“商品语言”这个用语出现在《资本论》第一章第3节A部分“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中。原文如下:
“我们看到,一当麻布与别的商品即上衣交往时,商品价值的分析向我们说明的一切,现在就由麻布自己说出来了。不过它只能用它自己通晓的语言即商品语言来表达它的思想。为了说明劳动在人类劳动的抽象属性上形成它自己的价值,它就说,上衣只要与它相等,从而是价值,就和麻布一样是由同一劳动构成的。为了说明它的高尚的价值对象性不同于它的浆硬的物体,它就说,价值看起来象上衣,因此它自己作为价值物,就同上衣相象,正如两个鸡蛋相象一样。顺便指出,除希伯来语以外,商品语言中也还有其他许多确切程度不同的方言。例如,要表达商品B同商品A相等是商品A自己的价值表现,德文《Wertsein》〔价值,价值存在〕就不如罗曼语的动词valere,valer,valoir〔值〕表达得确切。【中略】可见,通过价值关系,商品B的自然形式成了商品A的价值形式,或者说,商品B的物体成了反映商品A的价值的镜子。【中略】商品A同作为价值体,作为人类劳动的化身的商品B发生关系,就使B的使用价值成为表现A自己价值的材料。在商品B的使用价值上这样表现出来的商品B的价值,具有相对价值形式。”
在以上的引用里,“商品语言”不是一个比喻,而是一个关键的概念。商品语言是商品自己的语言(也就是说和人类的语言是完全不同的一种语言)。在商品语言的<力场>中,商品A没有可以表达自身价值的直接的方式,商品A只有通过将商品B和自己等置(通过这种“迂回”)才能表达自身的价值。
在商品进行这个等置时出现了两种颠倒:第一种是<自然规定性的抽象化>,第二种是<私人劳动的社会化>。井上康·崎山政毅在接下来的这篇讲义里会通过对商品论的起始部分与价值形式论中商品等置式之间的差异的考察,以详细展示在商品语言中出现的两种颠倒,并深化我们对《资本论》开头商品论的理解。
声明:
本篇的翻译原文来自井上康·崎山政毅发布的讲义“『資本論』冒頭商品論の、出だし部分と価値形態論における諸商品の等置式の直接対比的考察”。由于此讲义中大部分的注释是对日语文本的资料的出处的引用,因此在这篇翻译里省略掉了这部分的注释,并极力保留住了那些用于帮助理解讲义中出现的概念的注释。如果觉得这篇翻译的省略的引用导致理解不完整或者对原文中的用典有兴趣的话请参照以下链接:
http://www.ritsumei.ac.jp/acd/cg/lt/rb/658/658PDF/inoue-sakiyama.pdf
原文由日语撰写,参照起来有一定的语言门槛(想要直接查阅原文中的引用资料也会遇到相同的问题),如有需要今后会尽可能寻找类似的中文或英文资料。
由于手头上现在没有《资本论》的实体书,这篇文章中所有的《资本论》的引用都来自网络。一部分用语可能会因为版本的不同导致有偏差,请谅解。
对《资本论》开头商品论中的起始部分与价值形式论里出现的各商品的等置式进行直接对比后的考察。
(本文共18000字,预计阅读时间46分钟。)
<导言>
在我们于2017年共同撰写的著作(注1)中,我们指出了很多研究者一直以来对《资本论》开头商品论中的误解,并将这些误读和我们认为正确的读解对置起来。不仅如此,我们在指出马克思自身也陷入了叙述上的混乱的同时,还指出了从第一版的价值形式论到第二版的价值形式论的改订完全是理论上的倒退(译者注:这里说的第一版和第二版是指德文的第一版和第二版,德文的第一版的文本内容和中文圈的翻译版本的第一版不一样;现在网络上的《马恩全集》中文第一版是从俄文译本的第二版翻译过来的;在德文第一版中,跟在第三种价值形式后的是第四种价值形式,但是被改订成德文第二版时第四种价值形式被改成了货币形式,在中文第一版里也已经被改成了货币形式,也就是说中文版的这个所谓的第一版已经是《资本论》被改订之后内容;井上·崎山认为将第四种价值形式改订成货币形式是一种理论上的退步)。通过以上的步骤,我们认为我们成功地描绘出了开头商品论应该被展现出来的样子。
当然、我们的工作依然限定在最基本的层面上,其中并不会完全没有对原典的误读。今后会彻底提高读解的精度,以保证深化并丰富对<财富—价值—商品>的根源性批判。
本文所展示的是在我们的著作的前提上如何提高读解精度的第一步。
那么本文想提出的问题是什么呢?
我们(在《马克思与商品论》中)对《资本论》开头商品论中的核心部分、也就是起始部分(《马恩全集》第23卷第一章的第一节到第二节)与价值形式的部分(同书的第一章的第三节)中出现的各商品的等置式进行了读解,并不断地强调了起始部分的等置式和价值形式论的等置式的不同。但是我们没有通过直接对比的方式对两者进行比较。本文的目的就是对两种等置式进行直接比较。通过这个比较,我们会以理论的方式揭示两者间有什么样的差异,并深化对商品论的解读。
<I> 关于开头商品论起始部分中的各商品的等置式
(i)
在开头商品论起始部分,不同的、任意的两个商品(商品A、商品B)被等置,马克思用人类语言理论性地分析了这个等置式。在这个部分里,等置式可以被称为等式。也就是说,不管是商品A=商品B还是商品B=商品A都具有同样地意义。以此为前提,接下来的步骤是通过思惟进行抽象化。
这两个商品是作为交换价值相等的商品被等置的,因此这两个商品的使用价值被舍弃=舍象了。也就是说,两商品所具有的自然素材的面与从两商品上表现出来的诸劳动的具体性有用性的面被舍弃了。因为使用价值被舍弃,两商品A、B会被归约到既不是A也不是B的“第三种东西”——抽象的人类劳动中。这个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以思惟进行的分析性抽象化后得到的理念物,而不是物质对象。但是,其也不单是存在于思惟内部的东西,是通过分析性抽象化的手段从这两个被等置的商品导出的东西,说到底是对对象的规定。因此,将这个抽象的规定返回到对象上去时,我们会修正对对象(也就是被等置的两个劳动生产物)的理解。通过这个重新的掌握,商品A、B成为了抽象的人类劳动的凝结物。被等置的两个劳动生产物的两商品变成了既不是A也不是B的“第三种东西”的、也就是抽象的人类劳动的单纯的凝固体。如此一来,两商品就化成了既不是A也不是B的、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来自《资本论》第一章)的东西。商品两方成为了不可能被辨别的、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也就是价值。
(ii)
在以上通过人类语言进行的逻辑分析性的抽象化过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两商品的自然素材的面,以及从两商品上表现出来的诸劳动的具体性有用性的面,这两个面的舍弃=舍象是同时且并行地被执行的。在这个同时且并行的状态下,两商品的使用价值被舍弃了。
需要强调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被舍弃指的并不仅仅是从两商品上表现出来的诸劳动的具体性有用性的面被舍弃这一点。如果忘记了商品才是逻辑分析的对象,只从劳动论开始立论的话,这点就会变得暧昧。要这么说的原因是因为在以劳动论开始立论的场合下,只会强调从两商品上表现出来的人类劳动被抽象化成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一过程,导致不能明确地把握商品的使用价值被舍弃了这一事实。
因此我们特地在我们的论著(《马克思与商品语言》)中腾出一节,来强调为什么正木八郎的主张中虽然有诸多具有意义的观点,却因为其以劳动论展开其理论后产生了理论上难关。
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中有关舍弃·抽象化的理路既然是以上所描述的那样的话,就有必要提出一个问题:被等置的两个不同的商品的自然素材面的舍弃、以及从两商品上表现出来的诸劳动的具体性有用性面的舍弃究竟具有怎样的内部关联与构造?然而关于这一点,在开头商品论里并没有任何明示性的描述。那么究竟要如何考虑这个事态?
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的目的是阐明不同的两商品的等置式的意义。等置是以阐明两商品间共通的属性是什么、以及支撑两商品共通属性间的等置的物性条件是什么为目标的。因此、由人类语言进行的逻辑分析最终是局限于等置这个场合下进行的解析工作。由人类语言进行的思惟抽象性的逻辑分析不会离开也不能离开等置这个场合。
因为等置是具有相同交换价值的商品的等置,所以两商品的使用价值就被舍弃了。也就是说,两商品的自然素材面、以及从两商品上表现出来的诸劳动的具体性有用性面是同时且并行地被舍弃的。这两个面的内在关联与构造在这里不是问题所在。重要的是同时且并行的舍弃。因为分析对象的场被限定在了等置这个场合下,所以关于两个面的舍弃的关联和构造是什么这个问题不会被提及也不能被提及。关于这点,会和之后会详细描述的价值形式论由决定性的不同。
(iii)
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中,在对等置式(=等式)进行逻辑分析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第二个点是<抽象的人类劳动的凝固体—价值>的抽象性水准。这里需要明确掌握这个抽象性的程度与水准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限的位置。
被等置的两商品A、B的使用价值被舍弃,并且从两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劳动被化约为抽象的人类劳动,由此两商品成为了不过只是抽象的人类劳动的凝固体。这个抽象性是极限性的,两个作为商品的劳动生产物变得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因此、这两个劳动生产物的各自的固有性质已经被完全地舍弃·抽象化了,化成了彻底无法被区分开的东西。被等置的两商品A、B所具有的让A得以是A的、让B得以是B的一切的属性·被规定性被舍弃,两商品化成了既不是A也不是B的东西。由于被等置的两商品A、B的使用价值被舍弃,既不是A也不是B的“第三种东西”——抽象的人类劳动首先被导出,接着商品A、B作为“第三种东西”的凝固体A、B被重新掌握。因此作为凝固体,让A得以成为A的固有属性,让B得以成为B的固有属性是不可能会残存下来的。
如此一来,被等置的两个商品成为了只能被称作“仅仅只有两个物品”的东西,以彻底无法区别开的二个物(精确地说应该是二个物象)存在。
商品使用价值的舍弃便是这样的特异且究极的抽象化。只具有这种“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就是两者的价值。
作为无差别人类劳动的结晶的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也就是只具有根本无法区别的“幽灵般的对象性”的物性对象是极其特异且独特的存在。要对失去一切区分·固有性质、只能被称作“仅仅只是两个”的异样的物性对象进行思惟是十分困难的。这两个东西是只有经过思惟抽象的尽头这个极限的位置才能被初次领会的东西。马克思所说的“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来自《马恩全集》第23卷第一版序言)这句言论指向的就是这个极限的思惟抽象。
当然这两个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不是理念中的事物,而是将作为对象的这两个商品进行分析性的抽象化后的样貌。这是十分特异且独特的物性对象,其作为对象的独创性恰恰就存在与此。这里和刚才所说的作为“第三种东西”的抽象人类劳动不同。作为“第三种东西”的抽象人类劳动是通过思惟抽象从对象那里导出的关于对象的抽象性的规定性。而这里说的是对象作为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被重新把握。“幽灵般的对象性”仅仅只是对被等置的两商品的特异且独特的存在规定。因此这两个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绝不是黑格尔式的观念产物。
而且,就像马克思已经在价值形式论中详细描述的那样,在各商品的现实的等置中,抽象化是通过等置本身在现实中被执行的。开头商品论中的抽象化,也就是价值形式论中的抽象化和起始部分的抽象化,都是在社会性质上极限罕见的抽象化。
不过,自然永远都会超越思惟。自然科学上的例示可以减少几分对这个在抽象化的尽头中提取出来的独特的物性对象的在理解上的困难。因为自然科学不是止步于抽象性思惟的学问,而是以实体为对象的科学,是将实验求证作为不可或缺的步骤的学问。
这里要举的例子是自然科学中的基本粒子(为什么这里要提到基本粒子,详见注2)这个概念。基本粒子这个存在的样貌是超过人类的日常世界与意识·观念的。比方说,经过实验验证存在的希格斯玻色子的一个个的粒子是彻底无法区别的东西。不存在希格斯玻色子以上的“个性”——也就是本文所叙述的固有性质,只有作为粒子的个数属于讨论的范围。当然如果考虑到电子有自旋角动量这个内部构造,通过这个内部构造可以考虑电子的两种不同的状态。如果不考虑电子的这两种状态,将这个电子和那个电子区分开的固有性质也是不存在的。
像以上的两个例子所说的那样,基本粒子被范畴化为像希格斯玻色子那样的依从玻色—爱因斯坦统计的玻色子(Boson)、以及像电子那样的依从费米—狄拉克统计的费米子(Fermion)。理解在自然界中的最基底的、可以说是规定所有实体的基本粒子的困难性与理解现今在社会中的最基底的、可是说是规定社会样貌整体的商品不仅仅是物(Ding)而是物象(Sache)的困难性,这两个理解困难性在根本上可是说是相通的。
从这点上来讲的话,开头商品论中的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可以说是和基本粒子一样的、类似依从玻色—爱因斯坦统计的玻色子一样的存在。
因为体现此般究极的抽象性的程度·水准的两方是价值,所以价值也在这个抽象性的水准上。而且价值根据一直以来的各种价值来看本来就在一定程度上是抽象性本身。因此商品的价值的抽象性在究极的极限(die ultimative Grenze)的水准上的。
(iv)
讨论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的论者往往不会意识到<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价值>的抽象性水准。因此在舍弃并抽象化具体性这点上是不彻底的。对被等置的两商品进行抽象化后,无论是A还是B各自都依然残存着让A得以是A的某些属性·被规定性、让B得以是B的某些属性·被规定性。也就是A和B都各自保持着各自的特性,并依然是可以被区别开的东西。只能说这样的论者的思惟抽象的强度是不足的。
因此这些论者是无法正确地理解价值是什么的。价值的抽象性到达了究极的极限,连马克思也为了精确地把握并叙述好这个而伤透了脑筋。不具有足够思惟抽象力的论者是绝对不会面对这个颇具困难的课题的。
比方说,宇野弘藏与他的“学派”认为在探讨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和价值形式论部分时,需要考虑商品拥有者以及其欲望。他们甚至没有明确的把握住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和价值形式论部分的区别。因此,他们没有理解起始部分的通过思惟的逻辑分析性的抽象化、以及价值形式论中的通过现实等置的抽象化,且没有把握到开头商品论在整体上假定了价值和价值实体的概念。他们把讨论挪到了商品论的外部,不将价值实体当作从商品上表现出来的抽象人类劳动,而是将其在具体性的各劳动的社会分工体制中展现出来的社会组织中领会。如此一来他们认为价值只是作为关系的交换价值。在宇野弘藏与其“学派”的认识里,从使用价值没有从各商品上被舍弃,也没有“幽灵般的对象性”,被等置的两商品A、B到最后都依然时两个商品A与B。既不是A也不是B的、彻底无法区别开的东西、也就是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根本没有在他们的思考范围内。
广松涉也是没有理解“幽灵般的对象性”的其中一位。他经过长年和<抽象人类劳动—“幽灵般的对象性”>的格斗最终也没有结果。其原因是因为他没有能区分通过思惟的抽象化与通过等置这个现实进行的抽象化,并且通过思惟的抽象化进行得也不彻底。因此他主张在价值形式论中对被等置得各商品进行讨论时需要考虑到当事人。
更有甚者,很多论者将价值=“共通的东西”与价值实体=“第三种东西”相混淆,捏造出了“共通的第三者”这个资本论中不存在的“概念”。但是这个新的“概念”也是因为思惟抽象能力的不足而出现的。如果这个新“概念”——也就是“共通的第三者”——是从被等置的两商品上导出的概念的话,也就意味着具有共通的东西的两商品中依然各自保持着不共通的各种不同的属性,并以此为前提继续存在。也就是说相对于“共通的第三者”来说,A依然还是以A,而B依然还是以B的样子存在着。A与B是具有固有性质或其他属性的源泉,而“共通的第三者”只不过是其派生物。没有切断两商品A、B的固有性质·属性的脐带的“共通的第三者”终究只是脆弱的思惟的产物。其是离“幽灵般的对象性”多么遥远的概念。
不过有一位研究者、佐佐木隆治是想要将“素材性次元—素材性世界—素材性的思想”和<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价值>的抽象性进行对置的论者。他指出了资本主义性的生产方式的各个过程中的素材性契机。换句话说,将使用价值的系列与价值的系列对立,凸显出使用价值的系列。这个是相对于价值的系列,将使用价值的系列进行价值化的行为。
佐佐木虽然对商品语言抱有很大的关心,但没有注意商品对自身的<身体>=使用价值的<遗忘>这点。或许是因为他对于生息资本—虚拟资本的运动没有抱太大的理论上的关心。现在,规定着全世界的生产和劳动的分配的庞大的虚拟资本的运动才是离素材性世界最遥远、最丧失了素材性契机的运动。现今的现实正是因为以这样的事态存在着,所以以虚拟资本为中心的资本的运动通过史上未曾有过的规模与深度·广度压迫剥削着人们,并公然反复着杀戮。对于这个现今决定性的事态,<素材性次元—素材性世界—素材性的思想>是根本无能为力的。商品的世界策划了究极的抽象化水准,并进一步将其推进。在这个压倒性的抽象<力>前,仅仅将<素材性次元—素材性世界—素材性的思想>的使用价值系列与之对立起来是绝对无法贯彻批判的。我们不能逃避到将使用价值和价值进行对立的“安逸感”中。想尽关于价值的一切,并深化价值批判才是重要的。简单地说,需要的是一种不把<价值—使用价值>这个整体视作价值的方式来进行的批判。为了可以进行根源性的批判,我们有必要考虑《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的一节,也就是马克思关于<财富—价值>所说的“独创性资质的绝对创造”,或者“生成的绝对性运动”。这里所提及的绝不是“素材—使用价值”。至于这样的水准上的事物是什么样的,只要思考人类的创造性行为·活动·运动、比方说对艺术活动的结晶——不如说是将其创造出来那一瞬的人类创造<力>的发现——进行思考的话,或许就可以很好地领会。或者更进一步说,思考为什么会有艺术这样地特别领域,思考艺术家这样特别地存在,如何扬弃(aufheben)这样的特殊领域与存在是对根源性的批判来说极其重要的一步。
(v)
在理解不同的各商品的等置关系的特异性时,将劳动生产物的商品的等置和不是劳动生产物的商品的等置进行对比后就比较容易明白。为了突出劳动生产物的商品的等置的特异性,可以试着与以下两个例子进行对比。
第一个例子。首先考虑双方都有共通的、具体性有用性的属性的不同的两个劳动生产物被等置起来的场合。比方说,某个桌子和椅子都是木制家具的情况下被等置。在这个等置中,除了木制家具的双方都有的共通的属性以外,一切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被舍弃了。无论是树木的材质还是形状大小、质量、色泽等自然属性,还是除了作为家具的历史性社会性属性以外的桌子椅子所背负的时间性空间性的历史属性与使用环境等社会属性都会被舍弃。这样一来,两者上都只残存了木制的这个自然属性(具体的实物性)以及作为家具的社会性历史性属性(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有用性)。这当然也是抽象化。只是这个抽象化的水准和作为商品被等置时的抽象化相比是相当低的。更不用和价值的抽象化程度相提并论了。
然后是第二个例子。考虑不是劳动生产物的两者的等置,比方说某金融衍生品与有着相同的价格的、以伪-商品的形式“在布尔乔亚社会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将军或银行家的被国家授予的“殊荣”等置的情况。这个场合下,除了知道两者有相同的价格以外无法提炼出任何东西。甚至询问价格是什么都无法询问。不问价格是什么,只能以价格为前提去问其大小是如何被决定的。不仅如此,像古典经济学那样提炼出共通的劳动也是不可能的,只能议论相对关系。也就是说只有价格论是可能的,而总的看来近代的经济学至始至终都只在这一点上。这正和盐泽由典说的一样。
和以上的等置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生产物的商品的等置是十分特异且独特的。抽象化的水准已经到达了究极的水准。被等置的两商品作为具体有用性的状态被抽象化后的人类劳动的结晶成为了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双方的劳动生产物各自的一切固有性质·属性被剥夺,化作了完全无法被区分的、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只能说这种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的抽象性水准是究极的抽象性水准。于是双方都成为了价值。因此,这个达到抽象性的究极性极限的水准变得极其难以领会。
<II>关于价值形式论中的各商品的等置式
(i)
价值形式论的目的是解开劳动生产物是如何现实地成为商品的,也就是为了阐明“所有商品的货币存在”(根据日语原文,这引用的出处为MEGA II/2,S.128)。这个课题通过理解商品的价值是怎么被表现的这点得以解决。隐藏在“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中略】中的商品价值”(《资本论》第一章第三节“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究竟是怎样作为交换价值被表现的——为了会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前往商品语言的<力场>,并对各商品的诉说进行<听取·翻译·注释>。有关价值形式论的理论工作的领域和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是完全不同的世界。在起始部分,对等置式进行了逻辑分析性的抽象化。但是在价值形式论中,需要执行符合等置式的现实的作业。换句话说,首先需要阐明实现过程中的抽象化,而不是思惟抽象。并且这个现实性的抽象化具有并不能被“抽象化”这个用语所确切描述的内情。这对于人类语言来说是颇为棘手的过程。
在了解了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中的通过思惟的抽象化过程后,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价值形式论中的各商品的现实等置(注3)。
(ii)
任意商品A为了现实地将自己作为商品呈现时,会将自己和与其不同的任意的商品B等置。这个等置式——商品A=商品B看起来像是和起始部分的等置式有着完全相同的形式。但绝不是这样的。这里的等置式和起始部分的所不同,因为“商品A=商品B”具有与“商品B=商品A”完全不同的意义。并且,只要了解这其中的内情就可以领会到这个差异是决定性的。
商品A为了将自己现实地作为价值,也就是作为商品呈现时将商品B与自己等置。对于通过这个方式形成地等置式首先不得不讨论的是什么?需要探讨的是价值表现的等置式“商品A=商品B”也就是商品A的、通过商品B所进行的价值表现意味着什么?
在商品论起始部分中,首先被讨论的时等置式的意义。与之相同,在价值形式论中,首先也需要讨论价值表现的等置式的意义。因为对这个疑问的答案的内情和对其构造的判明便是对价值表现的机制的阐明。
那么,价值表现的等置式,也就是商品A通过商品B所进行的价值表现的意义是什么?解答如下。商品B处于可以与商品A直接性的交换可能的状态,也就是说商品B自身被判断为社会性的东西。
商品A的价值表现在商品B上刻上了新的意义。如此一来,需要被解开的问题就是从商品B上表现出来的社会性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性。并且这个社会性是怎么样在商品B上被表现出来的。需要通过对商品语言的<力场>的<听取·翻译·注释>,用人类语言来展示这个必须被解读的事态的全貌。
(iii)
从商品B自身表现出来地社会性当然是其作为商品的社会性。但是作为商品的社会性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性?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对照商品论起始部分的逻辑分析性的抽象化,以领会通过各商品等置式的抽象化是什么。因为作为商品的社会性是各商品在不管具有多么不同的使用价值时依然可以被相互交换的、极限抽象性的东西。通过这个极限的抽象性,商品的社会性实现了极具广度的普遍性。首先,关乎社会性,需要先探讨<自然性的各规定的抽象化>这个过程。
商品A将自己与商品B等置。于是,首先在商品B上表现出来的诸劳动的总计与从商品A上表现出来的诸劳动的总计相等置。这样一来,制作出商品B的种种具体的、活的劳动的总计就与制作出商品A的种种具体的、活的劳动的总计等置了起来。双方的诸劳动的总计很明显时不同的,但是这些等置首相将制作商品B的种种具体的、活的劳动总计化约抽象化成与双方的诸劳动的总计相等质的无差别人类劳动。等置这个现实自身完成了化约·抽象化。
然而,劳动过程是由具体的活的劳动、让具体的活的劳动成为可能的具体劳动手段、以及同样具体的劳动对象这三个契机组成的。由此一来,从具体的活的诸劳动到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化约·抽象化是将具体的劳动诸手段与具体的劳动诸对象化约·抽象化成无差别劳动手段与无差别劳动对象的过程。这个化约·抽象化带来的结果是,制作商品B的具体的劳动诸过程被化约·抽象化成无差别劳动过程。作为这样的抽象的无差别劳动过程的结晶,劳动生产物B的具体性,也就是使用价值被舍弃=舍像且被抽象化,劳动生产物B成为了抽象无差别人类劳动的结晶、凝固体。如此一来,商品B成为这个抽象的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固体也就是价值。通过这个价值,从商品B上表现出来的抽象人类劳动、抽象的无差别劳动过程、以及抽象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在沉思下各自成为了价值的实体、形成价值的过程、形成价值的劳动。
通过以上的过程,在现实的等置中,商品B的使用价值,也就是其自然素材的面与其所表现出来的劳动的具体性有用性的面两方被一同并一体地被舍弃·抽象化了。因为通过将制作商品B地具体的活的诸劳动化约·抽象化为无差别人类劳动,制作商品B的具体的劳动诸过程被化约·抽象化为无差别劳动过程。这里所展示的是,商品的自然素材的面的舍弃·抽象化与从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劳动的具体性有用性的面的舍弃·抽象化所具有的内部关联与构造。因为商品的自然素材的面与从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劳动的具体性有用性的面是具体的劳动诸过程的一体性的结晶,所以从具体的劳动诸过程到无差别劳动过程的抽象化也不得不导致这个结晶的抽象化。价值形式论中的商品语言的<力场>是通过将制作各商品的<具体的活的劳动—具体的劳动手段—具体的劳动对象>,也就是通过将劳动过程的抽象化后并入商品语言的<力场>中后得以成为可能的。在这样的事态下,我们不能把讨论挪到商品论的外部去。因为最终思考的对象只是被抽象化为无差别人类劳动的活的劳动等商品论内部的东西。
到这里为之,我们如实地展现了在价值形式论中的各商品的等置与开头商品论起始部分的等置有多么不同。
然而,不管通过等置这个现实本身的抽象化和通过思惟进行的抽象化有多么不同,两者的抽象化的结晶的水准是相同的。等置这个现实本身实现了思惟所进行的结晶。
要理解在这个阶段出现的事态本身需要将商品语言的诉说通过人类语言进行<听取·翻译·注释>,由思惟进行解读。但是在抽象化这点上它们都带来了相同的结晶。从理论工作的角度上来讲,对于面对商品语言的人类语言来说,必须进行这样的叙述。
根据以上,通过等置这个现实,抽象化的过程出现在商品B这一侧。与之相对,在商品A这一侧,只要其被等同于商品B,那么在这个等置的现实下,商品A通过对商品B的反射(价值镜)完成了A这一侧的抽象化(也就是说这个抽象化的过程是一个“迂回”)。因此如果只关注抽象化这个阶段并忽略过程的话,也就是说如果只关注最后的结晶的话,价值形式论中的抽象化与开头商品论起始部分的抽象化中所诞生的是相同的结晶。
(iv)
就像以上所描述的那样,抽象化先在商品B这一侧执行,然后经过一个“迂回”,通过对商品B的反射完成了商品A这一侧的抽象化。领会了这个过程的话就能发现价值形式论中的抽象化具有和起始部分的抽象化决定性的不同。
在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中,被等置的两商品被抽象化为毫无差别的对象,化成了根本无法区别的、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与之相对,在价值形态论中,被等置的两商品在位置上的差异,也就是相对价值形式与等价形式的差异会被保留到最后。基于这个差异,价值形式论中的抽象化的过程是不同的,因为它需要“迂回”与反射。归根结底是商品A需要将自己作为商品呈现,所以将商品B和自己等置。商品A在相对价值形式的位置上,与之相对商品B在等价形式的位置上。这两者的位置是不可互换的。在之前说的在抽象化的结晶这个阶段中,虽然双方都被抽象化,但是如果导入位置的差异并重新考虑抽象化这个过程的话,尽管被等置的二物都化作了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而位置差异依然会残留下来。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属于相互排除的两极,“即是相对价值形式也是等价形式”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先前,我们用基本粒子和其的两个范畴做了比喻。这里如果也将这个比喻的世界放入考虑中的话,两者相互排除的两极性与“泡利不相容理论”(注4)有几分类似。即使以这种方式描述,我们也不认为有人会责难我们使用了过于专横的或者过于离奇的比喻。
因此,在这里使用此比喻的前提下,只在导入了位置差异的抽象化过程这个阶段的范围进行讨论的话,被等置的两商品,通过被抽象化,化作了像基本粒子一样的存在。如果基于位置的差异的话,可以说两商品化作了像依从费米—狄拉克统计的费米子一样的存在。
(v)
然而,关于价值形式论中被视作问题的两商品的等置的现实,我们不能止步于抽象化这个阶段。因为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绝对不会以只是这般的状态存在于现实中。并且,“幽灵般的对象性”也必须以现实的物(Ding)的姿态出现才行。这才是商品作为物象(Sache)时的异样的特性。由此,对商品自身所说的关于这个现实的<语言>进行<听取·翻译·注释>这件事的特异性·固有性就十分敏锐地被显示出来了。
虽说抽象化在等置这个现实中被完成,但是抽象性的东西自身是,先不论能否在在思惟中,至少在现实中是无法以抽象性的东西存在的。抽象性的东西需要以现实的物的姿态出现。这里,价值表现的<力场>以极其异样的样貌出现。
在等价形式的商品B上,具体的东西本身成为了抽象性东西的实现形式·现象形式。制作商品B的具体的活的诸劳动成为了抽象的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实现形式、制作商品B的具体的劳动诸过程成为了抽象的无差别劳动过程的实现形式、从商品B上表现出来的具体的有用的诸劳动变成了抽象的人类劳动的实现形态、商品B的实物形式成为了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的实现形式、以此商品B的使用价值成为了价值的实现形式。由于商品B的实物形式本身(=使用价值)成为了价值的实现形式,制作商品B的具体的诸劳动、具体的劳动诸过程、从B上表现出来的具体的有用的诸劳动在沉思下各自成为了形成价值的劳动、形成价值的过程、以及价值实体的实现形式。
在商品B这一侧产生的奇妙的颠倒,也就是由于具体的东西成为抽象性的东西的实现形式(译者注:这里的颠倒是指〔用抽象性的东西来“代言”具体的东西〕颠倒成了〔具体的东西只能作为抽象性东西的“补充支撑物”〕,从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具体的东西反而成为了抽象性的东西也就是价值的“辅助”这个事态),与商品B相等的商品A得以在现实中让自己呈现为一个商品。也就是说,尽管商品A的使用价值与商品B不同,但是由于商品A与将实物形式作为价值来认同的商品B是等同的,因此商品A得以通过商品B表现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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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释-
注1:《马克思与商品语言》(未汉译),『マルクスと商品語』社会評論社。
注2:基本粒子这个概念是指构成物质的最小单位的粒子。因此,基本粒子这个概念本身有其作为概念的历史、也就是有发展和深化的历史。曾经有过一段时期质子、中子、以及后来的介子被认为是基本粒子。现在的基本粒子的概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依从玻色—爱因斯坦统计的玻色子(Boson)、另一类是依从费米—狄拉克统计的费米子(Fermion)。规范玻色子与希格斯玻色子属于前者,夸克与轻子(包括带电轻子与中性轻子)属于后者。两者的区分基于如下。基本粒子有作为内部构造的自旋角动量。根据量子场论,当其大小是“普朗克常数除以2π(h/2π=ħ)”的整数倍数的话就属于玻色子,半整数倍数的话就属于费米子。
我们为什么要在使用价值被舍弃后被等置的两商品的存在的样貌,也就是单纯的抽象人类劳动的凝固体=只具有“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的理解困难性上,用基本粒子做比喻?关于这点接下来会详细叙述。
探讨开头商品论的论者对于“幽灵般的对象性”这个马克思所作出的十分让人印象深刻的表达会分成两派。一种是被这个表达所吸引后使用了这个表达却对其有误读。另一种是将这个表达只视作别具一格的台词,或者干脆将其判断为不能被理解的概念后将其忽略。然而,这里提到的两种的不管哪种解读都没有理解到这个极具特征性的表达中所诉说的内情。可以说正确解读出来的论者在马克思之后一个都没有。
围绕这个表达,我们在论著(《马克思与商品语言》)中对大卫·哈维、广松涉、雅克·德里达进行了批判。但是对这个表达所无知的并不止有这三位。弗雷德里克·杰姆逊的“马克思认为交换价值的对象的‘幽灵般的客观性’【后略】”(Jameson,Fredrick,Representing Capital:A Reading of Volume One,London/New York,Verso,2011,p.26.)等一些言论暴露出了他理解上的极度混乱。米夏埃尔·海因里希在他的关于《资本论》解说书的提名为“‘幽灵般的价值对象性’:价值的生产理论还是流动理论”的第三章第四节里提到“于是马克思便接近了价值对象性的‘幽灵般的’性格”(Heinrich,Michael,Kritik der politischen Ökonomie:Eine Einführung,Zweiten Auflage,Stuttgart,Schmetterling Verlag,2007,S.51.),和广松涉一样将价值误解成了“幽灵般的对象性”。种濑茂的“确实,价值是一种‘幻影般的对象性’,因此难以掌握”(種瀬茂・富塚良三・浜野俊一郎編・著『資本論体系2 商品・貨幣』有斐閣、1984年、p.14)等言论也犯了相同的认为价值就是“幽灵般的对象性”的错误。平田清明在他的著作中提到“商品被转化成了丧失了实体性的各成分与各形态的‘单纯的对象性’。【中略】/这个对象性是将感性的具体性的内容抹消舍弃后的‘幻影般的对象性gespenstige Gegenständlichkeit=réalité fantomatique’”(『コメンタール「資本」1』日本評論社、1980年、p.54)。一眼看上去像是正确地理解了这个概念,但是在之后立刻说道“价值【中略】这才是商品中固有的‘如同幽灵一样的对象性’”(同上),暴露了他自己也有认为价值就是“幽灵般的对象性”的误读。顺便一提,平田将马克思监督的法文译文版中的表达réalité fantomatique和现行版本中的gespenstige Gegenständlichkeit用等号直接挂钩起来。但是真的可以将Gegenständlichkeit等同于réalité吗?虽然两个表达都记载在几乎相同的语句位置上,但“对象性”和“现实性”不可能是同义词。顺便补充一句,在马克思逝世后100年的时期,以翻译委员会为形式刊行的现行法语版本中使用的是objectivité fantomatique这个翻译方式,也就是“幽灵般的对象性”的逐字翻译。还有,宇野派的伊藤诚将“幽灵般的对象性”翻译成“无法被抓住的对象性”(『「資本論」を読む』講談社学術文庫、2006年、p.33)。这与其说是误读不如说是有意图地将语言进行错位。通过这个用法伊藤将只能被称为“幽灵般的对象性”的东西直接划入熟悉的日常性的意识世界中,也就是将其无毒化、回避了对对象的理解困难性。最后,雅克·朗西埃、皮埃尔·马舍雷、吉原泰助等人完全忽略了“幽灵般的对象性”这个表达(Althusser,Louis,Jacques Ranciére,et Pierre Macherey,Lire le Capital,tome 1,Paris,François Maspero,1965,pp. 170-198.:pp. 233-256.; 米田康彦編・著『講座・資本論の研究 第2巻 資本の分析(1)』青木書店、1980年、pp.14-57)。
然而,和这些论者完全不同的角度展开议论的是中野正。他认为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物就是商品,更具商品以这两者为契机这点,对其中一者的契机——使用价值的舍弃这个件事本身提出了疑问(『中野正著作集 第一巻 価値形態論』日本評論社、1987年、pp.3-39)。他的议论让我们感到有些意外,但是他的讨论完全是脱离理路的。因为开头商品论的起始部分里讨论的是两个不同的商品被等置的意义。也就是说这里讨论的是等置是通过什么样的共通属性进行的,以及让等置可行的物性根据是什么。既然在这里讨论的是上述的这些,那么很明显,等置是通过将两商品的共通属性以外的各属性舍弃·抽象化成立的。中野跳过了逻辑分析的对象必须是不同的两个商品这个限定,直接进行了“其中一者的契机也就是使用价值是如何从商品中被舍弃的”这样的立论。中野舍弃并抽象化了<不同的两商品的等置>——这个展开理论的对象的<力场>本身。
通过以上可以发现,几乎没有几个论者领会到了“幽灵般的对象性”这个规定是对于从被等置的不同的两商品将使用价值舍弃后的两个劳动生产物(商品)的规定。更不用说能精确地捕捉到“幽灵般的对象性”是对被等置的两商品的规定的论者了。“幽灵般的对象性”是对被等置的两商品的规定这点,只要精确地通过逻辑追究到底的话还是存在被领会的可能性的。但是要理解这两商品化为了完全丧失双方各自的固有性质的、彻底无法别区别开的东西这点,单单只是通过逻辑追究还是有很大的难度的。几乎所有论者都认为即使使用价值被舍弃后,两商品还是保持着各自的固有性质。
这里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把基本粒子拿来做比喻的理由。
基本粒子是自然界中确确实实存在的实体,但是其存在方式是无法通过日常世界·日常意识所捕捉到的。基本粒子不是只用思惟作用、通过某种约束性的条件就可以得出“这是无法区分开的东西”这样的结论的实体。它是和思惟中的假定性的各种条件无关系的,也就是在超越思惟的存在根源中,作为无法被区分的东西存在的。量子力学里作为研究对象的实体是通过波函数被表现出来的。这个波函数不是以实数为变量的实值函数,而是以复数为变量的函数。并且其以各种形式将无穷与数学式的表现产生关联。这样的对象想要通过日常性意识的延长去了解是几乎不可能的。这样的了解不可能性中的其中一点就是<无区分性>。日常意识只能理解在实际空间的、而且是以某种形态被限定在有限世界中的事物。
只要劳动生产物是作为物象的商品存在的话,就会在现实中产生和基本粒子一样的区别的丧失。商品间的等置是对这个现实的显示。但是商品也有使用价值。如果被实物形态夺走注意力的话——这个基本上是无法回避的——是无法理解商品是作为物象成为了彻底无法区分开的东西这件事的。基本粒子的比喻可以稍稍为我们提供突破这个理解困难的线索。
马克思所说的“幽灵般的对象性”这个异样的规定确实是难以理解的。但是精确地理解这点就可以领会商品不只是物(Ding)而是物象(Sache)。
注3:大卫·哈维以及弗雷德里克·杰姆逊在他们与《资本论》有关联的著作(特别是和价值形式论相关的著作)中,将等置式Gleichung翻译成一直以来使用的英文翻译equation。而且,这些语句在日语翻译中都被翻译成了“方程式”。但是,起始部分的等置式虽然和数学意义上的“恒等式”相同,其和在价值形式论中的等置式属于完全不同的次元。价值形式论中的等置式是非对称的,需要在理论地把握住这些式子本身的意义·内情。因此,等置式绝对不是用来询问这些式子是解答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如果是解答可能的解是什么这类问题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将等置式译成方程式的译者们并没有认真地对待《资本论》。
注4:复数的费米子无法到达同一种量子态(根据维基百科:两个全同的费米子不能处于相同的量子态),这个就是泡利不相容原理。这个原理是沃尔夫冈·泡利(Pauli,Wolfgang Ernst,1900-1958年)在1925年提出的。这个是在自旋角动量这个内部构造下当自旋量子数是半整数的情况下会出现的现象。关于泡利不相容原理,他在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获奖演讲中用非常平易的方式解释了其发现过程和原理内容。请参照以下。Pauli,Wolfgang Ernst,“Exclusion principle and quantum mechanics”,Nobel Lecture presented on December 13,1946,in Nobel Foundation (ed.),Nobel Lectures Including Presentation Speeches and Laureates’ Biographies:Physics 1942-1962,Amsterdam,Elsevier Publishing,1964,pp.27-43.
注5:(1)在<自然的—社会的>关系中的社会性与在<私人的—社会的>关系中的社会性无法被区分开,这个社会性也不能被理解为二重性的。(2)因此,<自然规定性的抽象化>的过程会与<私人劳动的社会化>相混淆。(3)从这里开始,我们将明确化相对于第一版的价值形式论,第二版的价值形式论更具有优势。
注6:通过商品A将自己与商品B等置这个现实,商品B从等价形式成为了能直接交换的形式。关于这点,以岩井克人为首,不少论者都认为“商品A给予了商品B能直接交换的形式”。我们在著作中已经对这个做出了批判。对于这点我们希望做如下补充。
产生这种错误讨论是因为以商品A在等置关系中是自发主动的,而商品B是被动的这个现实为根据。但是这个主张是没有好好理解各商品才是过程的主体这件事所导致的人本主义的谬论。就和我们在著作中批判的一样,根据这个误读,商品A首先就必须已经具有能直接交换的形式。而且,还有重要的一点,这个误读忽略了能直接交换的形式与能间接性中介性交换的形式是配对概念。能直接交换的形式绝不是可以给予或被给予的东西。通过商品A将商品B与自己等置这个现实,商品B成为了能直接交换的形式,而商品A成为了能间接性中介性交换的形式。这个一体性的配对关系不能通过拟人化来理解。
译注*:不及物动词骨化(Verknöchern)是《资本论》德文第一版商品论的用语。因为中文版《资本论》的商品论(《马恩全集》第23卷)是根据俄语第二版翻译过来的,所以译者无法在中文版商品论中找到对应的句子。根据井上和崎山的著作,这个用语在第二版首次出现在第四篇第12章第一节「マニュファクチュアの二重の起源」,也就是中文版《马恩全集》第二十三卷第十二章第一节的“工场手工业的二重起源”:
“于是劳动有了分工。各种操作不再由同一个手工业者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完成,而是分离开来,孤立起来,在空间上并列在一起,每一种操作分配给一个手工业者,全部操作由协作工人同时进行。这种偶然的分工一再重复,显示出它特有的优越性,并渐渐地固定为系统的分工。(此句的德语原文:Diese zufällige Verteilung wiederholt sich, zeigt ihre eigentümlichen Vortheile und verknöchert nach zur systematischen Theilung der Arbeit。根据德文这里应该翻译成:通过反复这种偶然性的分割,其显示出其特有的优势,并骨化成了系统性的分工)。商品从一个要完成许多种操作的独立手工业者的个人产品,变成了不断地只完成同一种局部操作的各个手工业者的联合体的社会产品。”
当马克思说“A骨化成了B”的时候,需要考虑以下。A本来在自身存在的系列中与其他的项保持着各种有机性的关联。但是当A变成B,其丧失了有机性的关联并凝固硬化。在这个转变中,其通过硬化成为了系列全体骨骼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造就了这个系列的完成。但是这个系列的完成是作为否定的完成,通过这个,形成了否定系列全体的条件。
一般等价物作为货币、而且是货币金属骨化。完成骨化的货币金属从人的社会劳动的各种关系中被分离出来并独立化,并从自己以外的各商品的关系中独立出来,从各商品的<外部>规制各商品。其最终硬化并君临于社会性财富的异化形态的各商品之上。
货币的骨化运动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与其发现的首要的否定的完成形态,同时也是需要被批判的对象:这个运动导致了不可逆的事态(无法回归先前的状态)。
关于为什么使用了“骨化”这个词,以及对这个词的谱系更详细的解释请参照《马克思与商品语言》第四章注34(『マルクスと商品語』第IV章注34、pp.20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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