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共商国是(五)
全国政协委员钱文挥
加大投融资模式创新
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截至2022年末,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国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亩均粮食产能增加约10%、亩均节本增效约500元,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各类困难和问题日益增多。
钱文挥认为,要如期完成中央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不仅需要加大“真金白银”投入,更需要进一步加大投融资创新力度,有效调动多方投入积极性。对此,他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适度提高建设标准。在有效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基础上,尽快将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由目前的1500元左右提高至3000元,并综合考虑各地区建设难度和物价成本上涨等因素动态调整,真正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成为端牢中国人饭碗的“大国粮仓”。
二是明确“土地两项指标”收益可作为企业合规还本付息来源。围绕“土地两项指标”拓宽投融资渠道,中央有部署、政策有支撑、现实有需求、发展有基础。实践中,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派生的“土地两项指标”,不仅不会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还能有效缓解政府投资压力并促进财政增收。因此,对该模式应大力鼓励和支持,建议尽快出台政策进一步明确“土地两项指标”收益可作为企业合规还本付息来源,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
三是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始终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应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配合国家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打造“农地银行”特色品牌,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国土综合整治等耕地保护提升的信贷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已累计投放农地贷款4121亿元,新增高标准农田和补充耕地2000余万亩,并同步支持了项目区优化生产布局、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在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筹融资难度日益加大的情况下,建议将农发行作为耕地保护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办银行,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和投融资模式创新,为耕地保护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更加充足高效的低成本、长周期政策性资金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吴益强
进一步推进京津交通一体化
一是便捷出行难,无法做到随到随走。二是京津城际列车通勤购票难,尤其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无法做到随时购买,随时有票。
为了让京津协同“快起来”,他提出了城际列车“地铁化”的建议——推进京津城际“地铁化”运营,大力提高供给能力,实现“无感”通行。
首先,建议由北京、天津、央企相关主体共同出资,建立地铁化城际运营公司,打破城市界限,实现权责清晰、独立运营,有力推动京津城际地铁化。同时,推进运营车厢地铁化。
其次,推进运营车次地铁化,在加强运力监管,开展大数据分析基础上,针对早晚高峰及周末需求旺盛时段,增加发车频次,拟定运营时间表,提升旅客计划预期及运营效率。
最后,推进乘车购票地铁化,通过刷卡或手机扫码进出站,实现旅客无需提前购票,可以自动结付的全过程无接触模式。
推进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提升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水平
李民斌认为,大湾区应整合当前条件,探索创新粤港澳三地数字经济合作机制、合作模式,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同时亦为全国提供数字经济跨境合作的鲜活经验。为此,他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加强发展数字经济的统筹协调力度。升级粤港信息化合作专责小组,建立覆盖粤港澳、由三地高层领导共同参与的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官员、业界专家、学者等,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机制,制订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策略、重点领域,统筹三地数字经济发展事宜。同时建立统一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大湾区数字化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推进跨境数据验证的运用。在粤澳跨境数据验证平台试运行的基础上,推动建立覆盖粤港澳三地的跨境数据验证平台。一方面,要发挥核心企业的带动作用,比如加快开源平台的建设。另一方面,鼓励更多主体参与试点和推广,尤其是大湾区全部布局的各类主体。同时,紧扣现实需求,逐步拓宽跨境数据验证的应用场景,包括跨境银行开户、跨境财富管理、跨境供应链金融、跨境资产转让、跨境保险理赔等金融类场景,以及跨境身份认证、跨境学历认证、跨境缴纳水电费等民生领域。
三是完善数字经济的融资支持。一方面,要完善大湾区数字经济融资体系,推动设立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数字经济企业贷款补偿资金,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另一方面,要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点园区,为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在三地投资布局提供土地和空间,加强引进和孵化合作,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数字化特色场景等开展联合攻关,促进数字经济创新成果加快转化。
推动公司内部治理改革和外部监管效能提升
为此,王冬胜建议,以上市公司治理为重点,推动公司内部治理改革和外部监管效能提升。
具体而言,一是构建公司治理主体勤勉尽责长效机制,实质性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一方面,要从根源着手,为各治理主体确权明责,围绕风险防控、权力制衡的核心目标,将公司治理规章制度落实为有效的行为规范。其中,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要对股东和公司发展负责,董事会成员需具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行业经验等基本资质。另一方面,要做实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协会以及会计师、律师等专业协会的自律监督机制,推动外部治理监督成为监管的有效补充。注重培育勤勉尽责专业性等文化,对于未能尽职尽责者,通过适当的业内惩戒发挥震慑作用,务求使得相关治理主体履职尽责而不敢心存侥幸。
二是提升监管协同防风险效能。以原则监管高于规则监管为指导,完善公司治理准则落实。结合注册制的实施,推动上市公司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压实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加深对不同行业风险指标的理解,并强化与立法司法机关、宏观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等的协作联动,着力提升监管协同效能。
三是树立高水平公司治理的行业标杆,引导上市公司对标自查,以更高标准的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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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陆宇航 编辑:刘能静 邮箱:fnweb@126.com 关注金融时报公众号 看更多独家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