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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高新收集编辑:烟台高新
宣传教育是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近日,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以特种设备安全“两个规定”为主题,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中,执法人员重点针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个规定”进行宣贯。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向企业详细介绍“两个规定”中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对政策背景、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职责、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相关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面解读,同时对如何落实特种设备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证,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作详细讲解,深刻分析“三个不落实”“两证不到位”“一个不检验”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由此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此次宣讲紧贴当前特种设备管理实际,深入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从法条规定到实际操作层面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作了精准解读,提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要求。下一步,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将继续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持续加大特种设备政策宣讲及监管力度,深入排查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坚决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