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徐婷婷
近日,川渝两地高院在成都共同签署《加强金融审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学锋,重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作为代表签署《协议》并讲话。
《协议》先后经两地高院民二庭磋商、分管院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会商、院党组研究通过,旨在以金融审判协作“小切口”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大战略”,通过建立金融审判联席会议、金融案件法律适用分歧解决、金融风险联防联控等机制实现促进川渝地区法律适用统一、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构建川渝金融司法协作高地等目标。随着《协议》的签署,制约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工作的堵点、难点将有望制度化、规范化解决,金融司法裁判尺度将更加统一,两地法院将更好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孙海龙指出,《协议》的签署正当其时,是两地高院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转化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川渝司法协作不断走深走实的生动体现,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他要求,要树立整体协同的司法理念,通过制度、技术、文化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实现川渝地区法院的金融审判工作1+1>2的效果。要充分运用联席会议机制和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明晰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提高公正与效率,增强当事人获得感。要依靠党委政府联动监管机构,妥善处理涉及两地的重大金融敏感案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要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强伟大判决、优秀课题产出,加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探索完善跨省域金融专门法院工作机制。
刘学锋指出,《协议》的签署,既是落实跨省域金融专业化审判的重要举措,也是夯实西部金融市场基础制度、优化川渝金融发展环境的有益探索。他要求,要协作尽责,强化理念、担当,不负使命,牢固树立金融治理协同、服务实体经济、守住风险底线等重要金融审判理念,开展多层次司法协作。要协作见效,一体化、全方位、多角度落地落实,共同推动金融案件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建立健全、金融纠纷非诉调解机制落实落地、完善涉众型金融纠纷维稳机制。要协作出新,当好先行者、推动者和保障者,加强金融司法机制改革信息互联互通和经验交流,积极发挥金融审判对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
四川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何学敏主持签署仪式。重庆高院、四川高院民二庭、审管办、信息技术处负责同志,成渝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易晓东、综合办负责同志等参加了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