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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通信业务的发展,近年来,消费者在使用手机、宽带等通信服务的过程中,常常遭遇诱导消费、“格式合同”陷阱或营销套路,导致通信领域消费问题频发。恰逢一年一度的“3·15”,记者日前也前往鼓楼法院,了解相关情况。
鼓楼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鼓楼法院受理电信服务合同纠纷同比增长4.5倍。
2023年2月至12月期间,陈先生在某运营商办理了多项流量业务,后发现运营商未按其订购时界面介绍的业务规则“待套内/不限量包流量耗尽后,触发加速包并收取相应套外流量费用”执行,导致应在后使用的流量加速包提前启动。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因运营商系统漏洞,导致陈先生产生额外话费支出,运营商构成违约并负有损失赔偿责任。
2023年4月,林先生接到某运营商推销电话。经简单介绍后,便参加了该营销活动,后因多月消费金额未达该营销活动的保底金额,被某运营商加收补差款。鼓楼法院认为,运营商在电话营销中未能对合同内容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工作中确实存在过失。
2023年8月,张女士的电话卡并未开通国际长途功能,查账单时却发现产生巨额国际长途话费。向运营商投诉无果后,张女士遂向鼓楼法院起诉,要求运营商退还其多支付的长途话费。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运营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女士申请开通过长途业务,对该业务产生的费用负有赔偿责任。
鼓楼法院法官介绍,在法院主持下,以上案件都达成了调解,运营商也同意给予消费者一定补偿。(记者 阮冠达)